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4:04:10
澳门海关嫡推出
携带现金和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入境
网上电子报告平台
节省现场填写纸本表格的韶光
为贯彻落实特区政府发展电子政务的施政方针,澳门海关持续实行及优化各项电子做事,将于2021年11月5日推出“携带现金和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入境网上电子报告平台”。市民或乘客可透过网络登入平台预前辈行网上报告,节省现场填写纸本表格的韶光,透过电子报告办法提升通关效率。
根据《监管携带现金和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入境》的法律规定,入境人士携带总值为12万澳门元或以上的现金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应向海关职员报告,并填写报告书及选择赤色通道通关;出境人士如被海关职员查问,亦应如实作出报告。
现时,市民或乘客是透过纸本报告表格向海关职员报告,在11月5日网上电子报告平台推出后,报告者无须进行任何注册,即可透过手机或电脑登入该平台,预先填妥及提交干系报告资料后,系统会天生一个二维码及申请编号。
报告者在通关时只需向海关职员出示该二维码、申请编号或身份证明文件编号便可进行报告,再按海关职员指示,完成清关手续;如果报告者创造报告资料有误时,可透过网上电子报告平台重新填写或经由海关职员帮忙修正资料,过程大略便捷。
有关“携带现金和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出入境网上电子报告平台”的详细内容,市民及乘客可浏览海关网页www.customs.gov.mo查阅。任何人士如有疑问,欢迎致电海关热线查询,电话8989 4317。
图片来源:澳门海关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如需转载请保留原文地址:http://www.baanla.com/bgl/112006.html
下一篇:返回列表
Copyright 2005-20203 www.baidu.com 版权所有 | 琼ICP备2023011765号-4 | 统计代码
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均只可用于学习参考,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1234567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