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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堂旗下产品专植健发七级代理轨制或涉传销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4:06:02

公开资料显示,永春堂于2015年拿到“直销经营容许证”。

永春堂旗下产品专植健发七级代理轨制或涉传销

天眼查显示,其共有27家分支机构,个中,贵州、广东、济南、北京、湖南、网上专卖店巴彦配送站的经营状态为注销,上海、安徽、青海、重庆、甘肃、天津、河北、四川、宁夏、吉林、黑龙江分公司为吊销未注销经营状态。

从油渍净、去渍净到专植健发

2020年5月,永春堂和白银金奇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金奇”)达成互助,推出并发卖一款名为“油渍净”的产品。
但是互助不久就被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2020年7月,永春堂、白银金奇等因涉嫌传销被法院裁定冻结涉案账户资金。
随后,永春堂便自己开始生产发卖一款名为“去渍净”的产品,有代理称,改名只是产品迭代更新。
2021年1月,永春堂的永春优品及专植健发系列上线。

专植健发产品代理截图 图片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在向一位专植健发的产品代理讯问如何加盟后,对方分别发来永春优品APP下载二维码和其个人推举码约请中国网财经注册账号。
在注册成功后,对方表示299元购买一套产品就可以成为公司代理,直接从APP或小程序下单就行,下单完成联系他就可约请进群学习。

天眼查干系信息显示,永春优品APP于2020年11月24日登记为山东永春堂康健家当有限公司旗下产品。

专植健发滋养套装生产企业为南京永之春贸易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成立日期为2020年12月16日,注书籍钱为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友君,亦为永春堂全资子公司。

专植健发产品代理截图 图片来源:中国网财经

中国网财经随后又从该代理朋友圈创造,该代理对付产品流传宣传具有“滋养毛囊、健发、生发、防脱、修复、去屑、保湿”等功效。

专植健发滋养洗发液备案信息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查询平台,中国网财经查询到专植健发滋养洗护产品为国产非分外用场扮装品。

《扮装品卫生监督条例履行细则》第五十六条明确给予9类分外用场扮装品含义,个中,育发扮装品即有助于毛发生长、减少脱发和断发的扮装品。

一位业内人士向中国网财经表示,在未取得分外用场扮装品批准文号的情形下,在其产品宣扬时称“控油去屑、养发固发”等,虚假宣扬育发类分外用场扮装品功效,违反了《扮装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向中国网财经表示,这一宣扬行为存在违规。
我不雅观察,很多扮装品会在宣扬过程中提到“药妆”“医学护肤品”以及一些功能性的词语,紧张为吸引顾客进行消费,有浮夸宣扬嫌疑。

多级代理制度或涉嫌传销

专植健发产品截图 图片来源:中国网财经

在经由账号注册和APP下载后,中国网财经创造这一电商平台仅发卖专植健发滋养套装这一款产品。
根据专植健发产品代理向中国网财经供应的信息显示目前采取的奖金制度共有七个级别(含VIP会员):

专植健发产品代理截图 图片来源:中国网财经

VIP会员:首单299元购买一件产品,复购210元就可成为公司会员;

代理:直推5人或自己一次性复购5单;

加盟商;直推15人或复购15单,团队古迹累计150单;

合资人:直推30人或复购15单,团队古迹累计1000单;

创始人:直推40人或复购49单,团队古迹累计5000单 ;

实行创始人:直推50人,或复购50单,下线两个创始人和三个合资人,团队古迹累计20000单;

资深创始人:直推60人,或复购60单,下线十个创始人两个合资人;

见点奖:两元,下拿8代。

在问及代理加盟后得到的奖金要如何到账时,代理向中国网财经表示:“APP后台可以看到,可以提现。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职员,哀求被发展职员发其他职员加入,对发展的职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职员数量为依据打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褒奖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造孽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职员,哀求被发展职员交纳用度或者以认购商品等办法变相交纳用度,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职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造孽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职员,哀求被发展职员发展其他职员加入,形成高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发卖古迹为依据打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造孽利益的。

宋清辉对此表示,上述代理供应的7级代理奖金制度涉嫌传销。
所谓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职员,通过对被发展职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职员数量或者古迹为依据打算和给付报酬,或者哀求被发展职员以交纳一定用度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办法得到财富的违法行为。

其余,根据国家分外扮装品备案管理系统,备案生产企业南京永之春贸易有限公司,实际生产企业为珠海伊斯佳科技株式会社,而珠海伊斯佳科技株式会社为新三板上市企业。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供应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滞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供应互联网信息做事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滞违法行为,并关照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做事管理办法》予以惩罚。

关于永春堂多级代理制度等问题本网将连续关注。

(任务编辑:李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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