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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特殊监管区一篇看明白综保区内“保税维修”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4:48:57

“保税维修”

海关特殊监管区一篇看明白综保区内“保税维修”

2021年12月30日,商务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布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增列目录的公告》(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5号)。

本日

须要把稳的是:

B型超声波诊断仪、彩色超声波诊断仪、无创呼吸机等产品暂限于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开展集团自产产品保税维肄业务。

数码相机、翱翔眼镜、AR眼镜、VR眼镜、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电脑娱乐机、掌上游戏机、遥控手柄等产品暂限于综合保税区内的企业开展保税维肄业务。

根据《机电产品入口管理办法》,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区内企业可开展列入维修产品目录的禁止入口旧机电产品的保税维肄业务。
目前可开展保税维肄业务的禁止入口旧机电产品有:翱翔眼镜、B型超声波诊断仪、彩色超声波诊断仪、具有自动人机同步追踪功能或自动调节呼吸压力功能的无创呼吸机。

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规定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作出的规定答应外,区内企业不得开展国家禁止进出口货色的维肄业务。

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自用设备和维修目录内货色可参照保税维修办法发至本区域或其他综合保税区维修企业进行维修,维修后按原路径返回。

许可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企业开展本集团海内自产产品的维修,不受维修产品目录限定。

不得通过维修办法开展拆解、报废等业务。

开展保税维肄业务的区内企业应

具备什么条件?

建立符合海关监管哀求的管理制度和打算机管理系统,能够实现对维修耗用等信息的全程跟踪。

与海关之间实施打算机联网并能够按照海关监管哀求进行数据交流。

能够对待维修货色、已维修货色(包括经检测维修不能修复的货色,下同)、维修用料件、维修过程中更换下的坏损零部件(以下简称“坏件、旧件”)、维修用料件在维修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下简称“维修边角料”)进行专门管理。

开展保税维肄业务还有什么其它哀求?

区内企业申请开展维肄业务,由所在综保区管委会(或地方政府派驻行政管理机构)会同当地商务、海关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并订定监管方案,干系方案和企业名单应报省级商务、直属海关等部门备案。

维修后的货色,应根据其来源复运至境外或境内区外。

区内企业开展维肄业务,应制订切实可行的维修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污染防治方案。
维肄业务应符合干系行业管理规范和技能标准,依法履行质量保障、安全生产、达标排放、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等责任。

区内企业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依法依规报告所产生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和处置等信息,并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维修产品在进出境或进出区环节涉及容许证件管理的,企业应该向海关如实报告并交验容许证件。

能够明确维修边角料、坏件、旧件等的处置期限,处置期限可根据维修条约和实际情形确定。

保税维修电子账册如何管理?

开展保税维肄业务的企业应该在金关二期海关分外监管区域管理系统中设立专门的电子账册,账册用场为“保税维修”,建立包含待维修货色、已维修货色、维修用保税料件等信息的电子底账。
企业应该向海关如实报告保税维修货色的进、出、转、存和耗用情形。
保税维肄业务电子账册核销周期不超过两年,按照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须要把稳,保税维修账册应该能够对来自境外和来自境内区外的待维修货色进行区分管理。

保税维修货色入出区如何报告?

待维修货色入区

待维修货色从境内区外入区,区外企业应填报出口货色报关单,监管办法为“修理物品”(代码1300),区内企业应填报进境核注清单,监管办法为“保税维修”(代码1371)。

待维修货色从境外入区,区内企业填报的进境备案清单及保税核注清单监管办法均为“保税维修”(代码1371)。

已维修货色出区

已维修货色复运回境内区外,区内企业应填报保税核注清单,监管办法为“保税维修”(代码1371)。
区外企业应填报入口货色报关单,监管办法为“修理物品”(代码1300),已维修货色和维修用度分列商品项填报,已维修货色商品项数量为实际出区域数量,征减免税办法为“全免”,维修用度商品项数量为0.1,征减免税办法为“照章征税”,商品编号栏目按已维修货色的编码填报。

已维修货色复运回境外,区内企业填报的出境备案清单及保税核注清单的监管办法均为“保税维修”。

维修边角料、旧件、坏件等处置

进境维修过程中产生或更换的边角料、旧件、坏件等,原则上应全部复运出境,企业报告监管办法为“进料边角料复出(代码0864)”或“来料边角料复出(代码0865)”;确实无法复运出境的,一律不得内销,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置。

从境内区外进入综保区的待维修货色产生的边角料、旧件、坏件等,可通过赞助管理系统登记后运至境内区外。

维修边角料、旧件、坏件等属于固体废物的,区内企业应该按照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等发布的2020年第53号《关于全面禁止入口固体废物有关事变的公告》干系哀求办理手续。
海关不再验核干系批件。

部分工序转至其他综保区内企业

维肄业务开展过程中,由于部分工艺受限等缘故原由,区内维修企业(以下简称“转出企业”)需将待维修货色或经维修货色转至其他综保区内企业(以下简称“转入企业”)进行部分工序维修时,双方报告保税核注清单的监管办法为“保税间货色”(代码1200)、运输办法为“其他”(代码9)。

还应符合以下哀求:

转入企业为符合《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肄业务的公告》(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6号)哀求可以开展维肄业务的企业;

维修货色范围应符合规定的商品范围;

转入企业不得将待维修货色或经维修货色再次转至其他企业进行维修。

哪些环境会被停息保税维肄业务?

有下列环境之一的,企业应该予以整改。
整改期间,海关不受理新的保税维肄业务:

不符合维肄业务开展条件的;

涉嫌走私被海关备案调查的;

一年内两次发生违规的;

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将已维修货色、待维修货色、维修坏件、旧件、边角料按规定处置的。

企业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主管海关认可后,企业方可开展新的保税维肄业务。

温馨提示

《关于海关分外监管区域内保税维肄业务有关监管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59号)

《关于全面禁止入口固体废物有关事变的公告》(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3号)

《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肄业务的公告》(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6号)

《关于发布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增列目录的公告》(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5号)

附:《关于支持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肄业务的公告》(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6号)发布的《维修产品目录(第一批)》

《关于发布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增列目录的公告》(商务部 生态环境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5号)发布的《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增列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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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青岛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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