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7:33:52
法院前脚加上的封条
后脚就敢破坏!
洛小法在此正告某些被实行人
擅自毁损法院封条
将承担法律任务!
下面这位被实行人便是例子!
擅自毁损法院封条被拘留罚款
△电子封条
据悉,赵某因个人缘故原由申请民间借贷,却拒不履行还款责任,申请人王某向老城法院申请逼迫实行。老城区法院裁定对赵某名下房产进行法律拍卖,并在该房产处装设电子封条,即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以确保该房产在处置过程的安全。
不久后该房产进入法律拍卖程序,当法院事情职员前往查看房产状态时创造,该房产电子封条被毁,门锁已被改换。
老城区法院立即传唤赵某。原来他创造房产被法院查封后,便擅自毁坏电子封条,并叫来锁匠,谎称丢失钥匙,将门锁改换。
“我不懂法,我以为给自己的屋子换锁没什么……”赵某说。老城区法院实行干警当即对赵某进行严明的批评教诲,奉告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擅自撕毁法院封条等行为妨碍法院实行事情,将面临罚款、拘留,乃至触犯刑法等法律后果。
经由释法教诲,赵某合营买受人改换门锁,并对自己不理智行为进行反省。
赵某故意毁损法院已查封财产,妨碍法院实行事情,对房屋拍卖造成不良影响,老城区法院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拘留15日的惩罚。
法官提醒:
电子封条虽然是电子产品,但与传统的封条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干系规定,故意撕毁公民法院实行公告、封条的行为系妨碍实行的违法行为,公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深究刑事任务。因此,公民和法人都要负责遵守法律规定,切勿擅自破坏法院的电子封条。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如需转载请保留原文地址:http://www.baanla.com/bgl/178654.html
下一篇:返回列表
Copyright 2005-20203 www.baidu.com 版权所有 | 琼ICP备2023011765号-4 | 统计代码
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均只可用于学习参考,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1234567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