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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这家小作坊位于南安市柳城街道上都社区一处暗藏的园林内,紧张从事门窗电解加工生产。
现场检讨时,涉案嫌疑人正在从事加工生产。面对地面堆放着硫酸桶、磷酸桶等化学药剂且无干系环推荐措步伐的小作坊,涉案嫌疑人对生态环境司法职员谎称,小作坊属于无毒加工行业,对环境没有危害。市生态环境局司法职员立即进行调查取证,查封其设备掌握电源。
经查,这家小作坊紧张从事门窗电解加工生产,电解后再浸到洗濯槽进行洗濯,每个洗濯槽周边均流淌着滴洒出来的墨绿色废水,涉案嫌疑人擅自挖了一个无防渗功能的集水坑,集水坑内有部分墨绿色废水,部分已渗透至土壤内。监测职员立即对电解槽、地面及集水坑进行采样送检。现场涉案嫌疑职员均表示无法供应身份证信息,乃至乱供应身份证信息,公安民警立即通过后台调取干系资料,以便后续固定证据。
根据南安市环保护监测站2019年4月22日出具的检测报告,这一电解加工点的车间地面镍浓度为48.4mg/L、铅浓度为1.10mg/L、总铬浓度为946mg/L,均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排放标准(镍≤0.5mg/L、铅≤0.2mg/L、总铬≤1mg/L),个中镍超过排放标准96.8倍、铅超过排放标准5.5倍、总铬超过排放标准946倍;该电解加工点的车间集水坑镍浓度为8.49mg/L、铅浓度为1.61mg/L、总铬浓度为793mg/L,均超过《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排放标准(镍≤0.5mg/L、铅≤0.2mg/L、总铬≤1mg/L),个中镍超过排放标准16.98倍、铅超过排放标准8.05倍、总铬超过排放标准793倍。
这处电解加工点生产废水已达到《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严重污染环境” 的标准,涉嫌犯罪,依据法律规定,市生态环境局正走审批程序,将从快把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侦办。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为全面贯彻《福建省建立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司法与刑事法律无缝衔接机制的见地》(闽高法【2017】109号)的有关精神,强力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下一步,南安市生态环境局将把隐蔽在城乡接合部以及居民区内的小作坊违法排污整治作为重点事情之一,强化环境监管,保障群众的合法环境权柄。(庄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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