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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样品治理规定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7:57:12

1.目的

使本实验室样品的标识、通报、保存、利用、保存得到有效掌握,担保样品的无缺与完全。

实验室样品治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实验室根据取、制样程序得到的样品和公司其他部门的送样。

3.职责

实验室样品管理员卖力监督本程序的履行。

4.事情程序

4.1 样品标识制度

4.1.1 样品的唯一性标识。

4.1.1.1 取样职员取样时,在样品上按规定施加唯一性试样编号(当一个考验批中有多个样品时,样品可用编号加序号的方法加以标识,担保样品标识的唯一性。
但必须在取样原始记录上注明序号和其对应样品的炉/件号、批号等之间的对应关系)。

4.1.1.2 制样职员必须在制好供试验用的试样上或其包装容器上加注上述唯一性试样编号。

4.1.2 试样检测状态的标识。

根据各部门详细情形利用下列方法区分试样的“未检测”“检测中”“检测完毕”状态。

1)区域法。
在试验室内划分出专门区域存放“未检测”试样、“检测中”试样和“检测完毕”试样。

2)标记法。
在盛试样的容器上加注“未检测”“检测中”“检测完毕”标记,或在容器上(乃至直接在试样上)加贴“未检测”“检测中”“检测完毕”标签来标识试样检测状态。

4.2 样品的通报

4.2.1 取样职员取样时在样品上标识样品的试样编号,将带标识的样品通报给制样职员制样,同时通报制样哀求。

4.2.2 制样人对收到的样品进行验收,对任何非常或偏离于有关考验方法、标准中描述的正常或规定的情形均应记录,大样与供应的描述不符合时或对大样的适用性有疑问时,都应与取样职员联系,得到妥善的办理。

4.2.3 制样人将带标识的、按制样哀求制好的试样通报给有关考验职员。

4.2.4 当其他部门送样时,由实验室样品管理员卖力接样。
接样时,应理解样品的有关背景资料、记录样品的状况、确知样品是否经由了适当制备,或者是否哀求由本实验室承担或安排制样。
然后将样品通报给有关制样人或有关考验职员。

4.2.5 考验职员对接到的试样是否达到制样哀求、知足考验哀求及其状态进行验收,对非常情形进行记录。
对试样未到达制样哀求,以及对实在用性有疑问的,在开始事情之前,考验职员应做进一步解释,与制样职员、取样职员乃至送样部门进行联系,以得到满意的办理,必要时加以记录。

4.2.6 考验职员对试样验收后,在试验的全过程中即时对试样的检测状态按标识办法进行标识,并加以妥善保管。

4.2.7 当考验事情(包括取、制样)不是由一人完成时,样品通报流程间应记录交卸情形,通报有关事情哀求。

4.3 样品的保留

4.3.1 一样平常情形下,每批考验都应保存足够的样品,以知足将来重复试验的哀求。

4.3.2 保留样品可以为:

4.3.2.1 制备试验用样品后剩余的大样;

4.3.2.2 与试样同时制备而成的保留样品;

4.3.2.3 考验完毕后的试样样余,但都必须能知足再次试验的需求。

4.3.3 根据保留样品的来源,由制样人或考验职员直接将其交给样品管理员,并进行登记、交卸,样品管理员对样品的状况、数量进行验收并记录,对不能知足再次考验哀求的情形,与通报者联系办理。
通报者向样品保管员解释保存哀求。

4.3.4 对付在技能规范上可以不保留的、无法用大样制取保留样品的、样品长期保留无法保持取制样时状态的情形,可不保留样品。

4.4 样品的保存

4.4.1 当一份样品或其一部分需妥善保存时(如由于记录、安全或代价的缘故原由,方便补充试验或再次试验在往后进行),交样品管理员妥善保管,以掩护样品的良好状态与完全性。

4.4.2 样品保存按其理化性子分类存放,以防止泄露、相互渗透、污染。

4.4.3 在各种样品的通报、搬运、制备、测试、保存时,要把稳样品保存的环境条件。
如果有分外条件,通报者向下通报样品时,应提出哀求,接样人严格按条件保护好样品,以防样品变质或破坏。
保存在样品室的样品由样品管理员定期检测保存条件,检讨样品状况。

4.4.4 一样平常保留样品保存半年。
如果有分外哀求,可由考验员关照样品管理员将该样品根据实际情形哀求予以保存。

4.4.5 过期样品由样品管理员征得考验部门赞许后进行处理。
如果送样部门有退回样品的哀求,将其退还给送样部门。

4.4.6 过期的样品,如认为有保存代价的,可延长保存期限。

4.4.7 保留样品未经质量卖力人赞许不得调用。

4.5 样余的处理

样余不做保留样品用时,按过期样品处理。

5.支持性文件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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