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4 23:07:04
日常生活中
网购已成为消费者们
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一些商家常常
以商品已拆封为由
谢绝实行七日无情由退货制度
或者在消费者签收产品后
以此视为认可商品质量合格
导致消费者
在碰着质量问题时陷入困境
难以维权
近日,重庆市江北区公民法院备案庭
在普法宣扬活动中
也碰着了类似的咨询
那么,作为消费者
我们该当如何应对呢?
基本案情
小张在网上购买了一台电吹风,收到货打开包装查验时,创造电吹风主机及电线上均覆有少许污垢,用手擦掉后创造可能是灰尘、纸屑,且电吹风有利用过的痕迹。这让小张疑惑可能不是新品,于是哀求商家退货。而商家却说有灰尘、纸屑都是正常征象,且购买页面上也显示“非质量问题,拆封后不予退换”,小张不接管该说辞,认为购买时商家没有就此提醒,小张很生气也很困惑,遂向法官寻求帮助。
维权结果
小张根据法官建议,援引干系法规向商家进行交涉,商家依然以拆封后不予退换为由,谢绝退货。小张遂向商家所在的网络平台进行乞助,在平台的折衷下,商家终极赞许了小张的退货要求,并将货款返还小张。
法官说法
根据《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等干系规定,如果商家以消费者已经拆封、查验商品影响其无缺为由谢绝退货,商家将依法承担民事任务和可能的行政任务。详细到本案,商家的民事任务紧张包括返还小张已支付的货款,以及根据商品的实际情形进行修理、重作或改换等补救方法,确保小张的权柄得到妥善保障。而行政任务,紧张是市场监督管理等干系部门根据商家的详细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范畴,与消费者小张的关系不大,但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匆匆使商家受到应有的行政惩罚。
作为消费者,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有信誉的商家和平台购物,在碰着网购退货时,善用《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情由退货暂行办法》掩护自己的合法权柄。同时,购物平台应该积极相应消费者的投诉,对商家进行监管和约束,确保商家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定,匆匆使网络商品发卖者诚信经营、规范经营,为消费者供应更好的购物体验,共同推动电子商务康健发展。
法条链接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情由退货暂行办法》
第二十三条 网络交易平台供应者应该对其平台上的网络商品发卖者履行七日无情由退货责任建立检讨监掌握度,创造有违反干系法律、法规、规章的,应该及时采纳制止方法,并向网络交易平台供应者或者网络商品发卖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停滞对其供应平台做事。
第二十四条 网络交易平台供应者应该建立消费轇轕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消费者在网络交易平台上购买商品,因退货而发生消费轇轕或其合法权柄受到危害时,哀求网络交易平台供应者调度的,网络交易平台供应者应该调度;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网络交易平台供应者应该向消费者供应其平台上的网络商品发卖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办法,积极帮忙消费者掩护自身合法权柄。
第三十一条 网络商品发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环境之一的,依照《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予以惩罚:(一)未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擅自以商品不适用七日无情由退货为由谢绝退货,或者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无缺为由谢绝退货的......
《消费者权柄保护法》
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改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做事用度或者赔偿丢失的哀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谢绝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任务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惩罚机关和惩罚办法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业务执照。
来源:重庆市江北区公民法院
编辑:江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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