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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被“收编”后拟出新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9:03:33

编辑 | 翟瑞民

被“收编”纳入烟草管理体系后,针对电子烟的专项管理办法也正在制订中。

电子烟被“收编”后拟出新规: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

2021年12月2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在官网公布《电子烟管理办法(搜聚见地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搜聚见地。

《管理办法》共六章四十八条,对电子烟做出了详细定义,指产生含烟碱(尼古丁,下同)的气溶胶供人抽吸的电子传送产品,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发卖的产品等,但不包括已纳入香烟管理的加热香烟。

此前在11月2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正《中华公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履行条例》的决定。
个中明确,电子烟管理将参照香烟的有关规定实行。
这意味着电子烟行业一贯悬而未决的“谁来管”问题终于落定。

对此,在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12月3日发布的答问中,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部门卖力人指出,上述决定的公布施行,为进一步加强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规范电子烟发展秩序,保障公民群众身体康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柄供应了法律依据。
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加强对电子烟生产、发卖和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管,包括加强准入容许管理、加强登记管理、加强监督检讨和行政司法。

11月30日,《电子烟》国家标准(搜聚见地稿)也已公开搜聚见地。
个中重点对电子烟烟具和材料、雾化物、添加剂和开释物等关键风险点提出了严格哀求。
比如在产品形态方面,标准提出利用电子烟烟液的电子烟烟具和烟弹应具有封闭构造;在烟碱方面,标准充分参考了国际有关法规标准,明确雾化物中的烟碱浓度不应高于20毫克/克,烟碱总量不应高于200毫克。

这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明确,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容许证的企业,应该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变更容许范围后方可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

《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指出,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
依法取得烟草专卖容许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代加工企业、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企业和个人应该在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中进行交易。

中国掌握吸烟协会公益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恩典膏泽见告界面新闻,这意味着,从电子烟生产厂家到电子烟终端门店,其进货渠道和发货渠道都只能在“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平台”上完成,任何绕开平台进行提货、发货的行为都将不被法律许可。
由此,“大品牌电子烟企业或烟草公司的电子烟企业会得到更好的发展机会。
”李恩典膏泽认为。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容许证,成为门店合法进货的资格。
《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子烟批发企业不得向不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供应电子烟产品。
取得烟草专卖零售容许证并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应该在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

目前电子烟行业内大大小小的微商,以及电子烟自动售货机则将退出历史舞台。
《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发卖电子烟产品。
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本办法规定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发卖电子烟产品和电子烟用烟碱。

其余,《管理办法》也针对电子烟面向未成年人发卖做出了详细规定:普通中小学、分外教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发卖网点。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电子烟经营者应该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发卖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该哀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其实在2018年8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曾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知布告》,2019年10月,两部门又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知布告》,督匆匆电子烟干系市场主体采纳方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侵害。

李恩典膏泽见告界面新闻,《管理办法》这次的规定引用了《中华公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的内容。
但在第五十九条中,还另有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饮酒”。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限定范围更大,除了中小学、幼儿园周边,还包括例如阛阓类的公共场所。
”李恩典膏泽说,“现在阛阓里常常能看到电子烟举动步伐或商品,有电子烟企业设置柜台或体验店,并不限定未成年人利用。
从这一点来说,《管理办法》的规定不能完备实现保护未成年人的目的,不能完备避免让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的危害。

李恩典膏泽还提到,根据《管理办法》中的定义,不产生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不适用于《管理办法》的规定。
“但在市场上,实在有很多不含尼古丁的电子烟,改换了时尚的名称,生产不同味道的‘烟弹’,依然面对青少年和女性进行营销,针对这类产品目前也没有严格的监管规定。

《管理办法》提到,电子烟产品应该符合电子烟国家标准以及包装标识和警语的干系规定,并依法利用注册牌号;电子烟广告适用烟草广告的有关规定。

这标志着,未来电子烟行业的灯箱、展示牌、电子屏等广告将可能被禁止。
但《管理办法》能否在电子烟宣扬的规制方面起到浸染,目前无法定论。

全国有500多万个烟草发卖点,“烟店的门牌、装修装潢本身便是一种宣扬。
”李恩典膏泽认为,“在专门烟草发卖店,香烟一样平常不会和别的产品放在一起出售。
但目前商店里存在的一种乱象是,店家会把未成年人的服装、玩具、文具等与电子烟放在一起进行售卖。
对这种情形能否有效限定也需经由韶光与政策落地的考验。

界面新闻把稳到,国家烟草专卖局已指出,各种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应依法全面关闭电子烟互联网发卖网站或客户端,严格按照烟草广告有关规定规范电子烟广告,各种电商平台应全面关闭网上电子烟店铺并下架电子烟产品。

不过,考虑到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国家标准等的制订出台有个过程,为保障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合法权柄,更好落实干系监管哀求,国家烟草专卖局决定,上述国务院《决定》公布施行之日至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国家标准等正式出台、履行,这期间将设置一定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现有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可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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