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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应该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和厂址。
对此,《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哀求:(一)有产品质量考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利用哀求,须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紧张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须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该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供应有关资料;(四)限期利用的产品,应该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利用期或者失落效日期;(五)利用不当,随意马虎造成产品本身破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该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解释。
2、所有产品必须有产品质量标准,并经质量考验机器考验合格,方可生产发卖。
《工业产品质量任务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产品质量是指国家的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条约规定的对产品适用、安全和其它特性的哀求。产品质量任务是指因产品质量不符合上述哀求,给用户造成丢失后答允担的任务”,
《工业产品质量任务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产品的合格证、解释书、优质标志、认证标志等都必须与产品的实际质量水平相同等。产品广告中关于产品质量的解释,必须符合产品的实际质量。”
《工业产品质量任务条例》第七条规定:“所有生产、经销企业必须严格实行下列规定:(1)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发卖;(2)不合格的原材料、零部件不准投料、组装;(3)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准生产和发卖;(4)没有产品质量标准、未经质量考验机构考验的产品不准生产和发卖;(5)不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假造牌号、假冒名牌。所有生产、经销企业都不得用搭配手段推销产品”。
《工业产品质量任务条例》第九条明确规定:“产品出厂,必须符合下列哀求:(一)达到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质量哀求,有考验机构和考验职员签证的产品考验合格证;(二)根据不同特点,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成份、含量、重量、用法、生产批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厂址、产品技能标准编号等笔墨解释,限时利用的产品应注明失落效韶光。优质产品必须有标志;(三)实施生产容许证制度的产品,要有容许证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四)机器、设备、装置、仪表以及耐用消费品,除符合本条(一)、(二)、(三)项哀求外,还应有详细的产品利用解释书。
内容包括:产品的技能经济参数、利用寿命、利用范围、担保期限、安装方法、维修方法和保存条件、技能保养检修期以及其它有关产品设计参数的有效数据。电器产品,应附有线路图和事理图;(五)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剧毒、危险、易碎、怕压、需防潮、不装颠倒的产品,在内外包装上必须有显著的指示标志和储运把稳事变。产品包装上必须注明实际重量(净重和毛重);(六)利用牌号和分级分等的产品,在产品或包装上应有牌号和分级分等标记;(七)符合国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计量等法规的哀求”,
3、什么样的产品该当维修?什么样的产品应该退货?
《工业产品质量任务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产品担保期限内创造质量不符合第二条哀求时,根据不同情形,由产品生产企业对用户和经销企业承担质量任务:(一)产品的一样平常零部件、元器件失落效,改换后即能规复利用哀求的,应卖力定期修复;(二)产品的紧张零部件、元器件失落效,不能定期修复的,应卖力改换合格品;(三)产品因设计、制造等缘故原由造成紧张功能不符合第二条哀求,用户哀求退货的,应卖力退还货款;(四)造成经济丢失的,还应卖力赔偿实际经济丢失;(五)由维修做事或经销企业卖力产品售后技能做事时,生产企业必须按售后技能做事条约,供应足够的备品、备件和必要的技能增援”。
4、生产质量不合格产品的惩罚方法是什么?
《工业产品质量任务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企业主管机关应令其限期整顿”;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销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企业主管机关对企业卖力人和直接任务者给以行政处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其全部造孽收入,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相称于造孽收入的15%至20%的罚款,直至由法律机关深究法律任务。(一)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以“处理品”伪装合格品;(二)生产、经销隐匿厂名、厂址的产品;(三)生产、经销没有产品考验合格证的产品;(六)生产、经销用不合格原材料、零部件生产或组装的产品”;
第二十五条规定:“有质量监督抽查中创造生产和经销企业有第二十四条中列举的行为时,由质量监督机构按第二十四条规定处理。对付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七项规定的,由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就地销毁或作必要的技能处理,并令生产、经销企业在限期内追回已售出的不合格产品。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对质量考验职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质量监督、考验机构事情职员徇私舞弊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情节特殊严重的,依法深究刑事任务。
5、购买到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怎么办?
作为消费者,应该保留条约、发票、解释书、维修记录和实物等证据。可直接与企业协商,也可以拨12345、12315电话投诉或举报。
在此,郑重提醒的是,采购大宗产品(价格比较高的产品),一定要稽核好厂家、产品,签订好条约(可关注我的头条号条约部分内容)。
6、作为生产厂家该当如何做呢?
(1)生产的产品必须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2)应该有产品利用解释书、合格证等。
(3)实施生产容许证制度的产品,要有容许证编号、批准日期和有效期限。
(4)生产产品所用的原材料和零部件必须合格。
(5)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建议企业制订自己的企业标准,并在国家标准网站报备公示。
(6)及时相应消费者关怀,供应及时有效的售后做事和应急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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