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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帮人销赃14次桐梓这位收受接收店老板获刑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2:19:50

据先容,该案的被告人穆某,在桐梓县水坝塘镇街上开了一间废品回收店。
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期间,王某峰(已讯断)、王某平(已讯断)等人先后14次在桐梓县水坝塘镇二坪村落正习高速公路第五、六标段项目部工地上,盗窃废旧钢材,并运到穆某店里销赃。

3个月帮人销赃14次桐梓这位收受接收店老板获刑

事实上,穆某对王某峰等人“捡到”的废旧钢材来历一目了然,但是,在尝到低价收进转手卖出的盈利甜头后,穆某仍连续收购,先后14次收购该钢材转卖后获利3000元。
经桐梓县价格认证中央估价,被盗物品代价20966元。

穆某指认收赃的门店

案发后,穆某将所得赃款23579元缴年夜公安机关。
法院同时查明,穆某曾犯寻衅滋事罪,于2012年5月31日被桐梓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今年10月,桐梓县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穆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笼罩、遮盖犯罪所得罪。
被告人穆某掩饰笼罩、遮盖犯罪所得14次,属情节严重。
因其有坦白、退赃等情节,法院终极判处被告人穆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惩罚金1万元。

(贵阳日报融媒体 黄宝华)

编辑:宋德政

统筹:汪东伟

编审:干江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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