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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洛一服饰有限公司分娩不相符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家当安然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案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2:33:29

行政惩罚决定书(全文或择要)

行政惩罚决定书文号:杭西市监惩罚〔2023〕352号;

杭州洛一服饰有限公司分娩不相符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家当安然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案

案件名称:杭州洛一衣饰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康健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案;

被惩罚工具名称:杭州洛一衣饰有限公司;

被惩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邱海军;

紧张违法事实:当事人紧张从事服装衣饰设计、批发和零售,在2022年9月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2年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当事人生产两批次产品,经抽样考验,存在产品质量问题。
个中“小狗棉布套装”产品的“绳带哀求”“纤维含量”项目不符合干系标准,剖断为不合格(报告编号:22J008004),个中“绳带哀求”项目为国家逼迫标准GB 31701-2015的规定指标;“卡通针织套装产品”产品的“pH值”项目不符合干系标准,剖断为不合格(报告编号:22J008003),个中“pH值”项目为国家逼迫标准GB 31701-2015的规定指标。
当事人无法供应两批次产品的生产记录和发卖记录。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发卖单位抽样基数为:“小狗棉布套装”产品4套,发卖价格101.01元/套;“卡通针织套装产品”产品4套,发卖价格73.71元/套。
货值金额总计698.88元。

行政惩罚种类、依据:生产、发卖不符合保障人体康健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行政惩罚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应予以行政惩罚。
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如下惩罚:

处货值金额2.5倍的罚款,计公民币1747.2元。

行政惩罚履行办法:惩罚决定;

行政惩罚履行期限:;

行政惩罚机关名称: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惩罚日期: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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