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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卖“上头电子烟”?判刑三年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2:46:43

你以为是普通电子烟,实际却是新型毒品!
近几年,市场上涌现一种类似电子烟的产品,号称“上头电子烟”,殊不知这种电子烟里添加的却是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烟油。
我国于2021年已将整类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列为毒品进行牵制。

发卖“上头电子烟”?判刑三年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公民法院依法对一宗贩卖合成大麻素电子烟油的毒品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黄某航等8名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并惩罚金;被告人金某杰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惩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被告人黄某航等人收购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烟油后进行直接贩卖或分装多次贩卖,被告人金某杰在明知被告人陈某峰、刘某康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烟油的情形下,仍供应其名下的银行卡收取毒资。
黄某航等8名被告人贩卖的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烟油从20-200毫升不等。
同年7月,上述被告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黄某航等8名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及被告人金某杰犯洗钱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个中,被告人黄某航等3人多次贩卖,属情节严重。
贩卖毒品及洗钱,属刑法严厉打击的犯罪,综合本案的性子、情节、危害后果及九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讯断。

法官提示,合成大麻素是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能产生强烈的愉快、致幻效果,常被称为“上头电子烟”“小树枝”等。
自2013年至2018年,我国已先后将50余种合成大麻素列为毒品进行牵制。
2021年5月11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康健委员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将整类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列为毒品进行牵制,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市情上一些毒贩声称“上头电子烟”只是比普通电子烟更具快感,既不上瘾也不违法,但大家切勿相信,避免走向涉毒深渊。
法官提醒,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的电子烟或烟油属于贩毒行为,吸食此类“上头电子烟”属于吸毒行为。
牢记阔别毒品,保重生命!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章程 通讯员:王君、胡名态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章程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章程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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