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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手机收到货5天就降价500元 商家“不补差价不退货”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3:32:47

【到货5天就降了500元 商家“不补差价不退货”】

今年11月1日凌晨,福建南平的小微在淘宝苏宁易购官方旗舰店上,购买了一部小米手机,价格是2999元,利用88vip会员优惠后,实际付款2735元。
店铺承诺11月4日包裹投递,但11月6日,小微才收得手机。

网购手机收到货5天就降价500元 商家“不补差价不退货”

小微见告,11月6日收到的时候,自己联系了商家,申请售后做事,补偿15元运费。

结果到了11月11日当天,小微再次点开这款手机的发卖页面时,创造价格已经降到了2499元,比11月1日的价格整整跌了500元。

小微提出要补差价,但是对方提出这是适用88vip会员的商品,不支持补差价。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取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办法发卖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天内退货,且无需解释情由。
小微算了一下,店铺贬价间隔自己收货才五天,既然店铺不同意退差价,那就直接申请退货。
由于之前小微利用售后做事退过一次邮费,因此商品链接的“退款”通道关闭了,小微于是联系苏宁易购官方旗舰店的客服,哀求对方重新打开退款通道,但是依旧遭到了对方的谢绝。

【市监局折衷后商家赞许退货 收取快递却又遇障碍】

于是小微拨打12345热线进行了投诉,事情职员把小微的投诉转给了苏宁易购所属的南京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监局的折衷下,苏宁易购官方旗舰店终极赞许了小微退货,还承诺退货后赔偿她50元钱。
11月13日,小微把经由快递员检讨过、外包装完全无损的手机,寄回了客服职员供应的地址。

快递轨迹显示,11月16日,小微寄回的快递到达苏宁易购位于上海奉贤的退换货中央后,收件人一贯拒收。
11月17日,快递员再次上门派件,收件人仍旧联系不上,包裹末了状态为拒收退回。
之后,小微按照客服职员的指示,把退回的手机换了苏宁易购指定的一家快递公司重新寄出,末了对方终于确认收货了,但货款一贯没有退还给小微。

【“帮忙巴士”来折衷 商家终极退款并赔偿】

11月23日,带着投诉人的疑问,巴士来到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事情职员表示,小微的投诉他们此前已经受理,会再次联系苏宁易购积极处理,手机检讨无误后,督匆匆对方尽快退款。
当晚,小微表示,已经收到苏宁易购官方旗舰店退回的手机货款。
苏宁易购还表示,其他运费与补偿24小时内赔付到位。
11月24日,小微收到退还的两次快递费和补偿款共计194元。

北京瀛和(南京)状师事务所状师成文清见告,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邮购等办法出售商品的,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七日内可以哀求退换且无需解释情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是鲜活易腐的食品、二是报纸期刊具有时效性的、三是已经拆封的,在线下载的音像制品等。
经营者自收到消费者退还的商品,七日内应该退还相应货款。

江苏台/许莹 潘越 徐明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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