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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烟监管进级:仅售烟草口味零售需有烟草专卖许可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4:49:37

3月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正式发布关于《电子烟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的公告,内容再次强调了电子烟“新型烟草制品”这一身份。

电子烟监管进级:仅售烟草口味零售需有烟草专卖许可

2021年11月,国务院修正了《中华公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履行条例》,条文里就增加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香烟的有关规定实行”这一条例。

当电子烟被冠以“新型烟草”之名,便意味着“野蛮”成长的时期结束。

《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3月11日,与《管理办法》一同出台的还有《电子烟》国家标准(二次搜聚见地稿)(下称《二次见地稿》),两者皆较约三个月前发布的首次见地稿内容更为细化、丰富。

从两则条文的内容不难创造,电子烟的安全问题、对未成年人保护以及行业规范竞争等是重点内容。

口味禁令,回归传统

电子烟独特、多样的口味,一度引起浩瀚青少年猎奇。

《管理办法》的制订背景之一便是由于存在监管空缺,电子烟家当无序发展,一些产品存在烟碱(尼古丁,下同)含量不清、添加身分不明、烟油泄露等问题,特殊是部分经营者宣扬误导消费者,勾引未成年人吸食,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康健。
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不断呼吁加强监管。

2021年12月2日,《电子烟管理办法见地稿》出台,个中对付电子烟口味也提出了哀求:“禁止发卖添加大麻等随意马虎勾引未成年人吸食的调味电子烟”。

而正式落地的《管理办法》对“调味”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范围限定:“禁止发卖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

同时,在《二次见地稿》中,对雾化物的设计也明确提出,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勾引性,不应使产品特色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此外,《二次见地稿》对雾化物添加剂临时容许利用物质由122种减少至101种,并对雾化物添加剂进行了明确的安全哀求。

行业规范竞争有望

在干系规范落地之前,酒吧、便利店、手机店等都可瞥见电子烟的身影。
不少电子烟终端代理商见告第一财经,品牌电子烟在海内的发卖渠道也是十分混乱,市场上的进货价格不同渠道差别较大,管理混乱。
同时终真个发卖量不高,复购率较低。

《管理办法》针对线下出售电子烟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质量管理方面,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建立统一的电子烟产品追溯制度,以加强对电子烟的全流程管理。

在发卖方面提出,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
依法取得烟草专卖容许证的电子烟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等应该通过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

同时,取得烟草专卖零售容许证具备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资格的企业或者个人应该在当地电子烟批发企业购进电子烟产品,并不得排他性经营上市发卖的电子烟产品。

此外,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电子烟经营者应该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发卖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该哀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管理办法》的出台和落地在我们的预测范围之内。
”中国电子商会电子烟行业委员会秘书长敖伟诺11日晚接管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行业规范,让电子烟行业康健有效发展。
一方面确立了监管主体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同时也确定了产品属性为新型烟草。

敖伟诺表示,从环球市场来看,欧美等发达国家对电子烟的需求不断,电子烟盛行趋势没有改变。
深圳作为海内电子烟生产紧张地区,还承担着环球电子烟的生产和出口,是全体供应链的主要支撑。
我们也将连续鼓励电子烟出口,积极拓展外洋市场。
同时积极与监管部门联系,勾引全体行业做到合规。

对付电子烟出口方面,《管理办法》提及,不在中国境内发卖、仅用于出口的电子烟产品,应该符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哀求;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没有干系法律法规和标准哀求的,应该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干系哀求。

《2021电子烟家当蓝皮书》数据显示,目前,海内电子烟零售网点(包括专卖店、凑集店和授权店)达19万家,个中授权店13.8万家,专卖店4.7万家,凑集店在5000-7000家。
2021年电子烟海内市场规模(零售)为197亿元公民币,比2020年的145亿公民币同比增长36%;国外市场零售规模800亿美元,同频年夜增120%,三年复合增长率为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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