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6:39:22
对进博会展期内发卖的合理数量的入口展品免征入口关税、入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不包括国家禁止入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入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能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
02 合理数量指什么?
1-5类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发卖数量不超过列表规定;其他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发卖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对展期内发卖的超出政谋划定数量或限额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发卖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03 如何申请办理?
参展企业名单及展期内发卖的展品清单,由承办单位中国国际入口博览局和国家会展中央(上海)有限任务公司向上海海关统一报送。
政策依据
《关于中国国际入口展览会展期内发卖的入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关照》(财关税[202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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