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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的人留心了!汽车“三包”你真的理解吗?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7:04:13

据街采显示,大部分消费者对付汽车“三包”规定的理解比较有限。
公民网汽车解读汽车“三包”的理解误区,帮助消费者更加有效地掩护自身权柄。

买车的人留心了!汽车“三包”你真的理解吗?

汽车“三包”究竟包括啥?

我们常说的汽车“三包”,是指原国家质量监督考验检疫总局(现职能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3年10月1日施行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改换、退货任务规定》,也被简称为汽车“三包”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在修理、改换、退货三方面的任务,被称为汽车“三包”。
汽车“三包”规定中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的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

家用汽车包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是不低于2年或行驶里程5万公里。
包修期内涌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据、购车发票等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

汽车“三包”规定,是对消费者的最低权利保障,汽车经营企业可以自行制订优于“三包”的承诺,但绝不能低于“三包”的“底线”。

根据汽车“三包”何时能修能换?

在以往的干系宣布中,我们常常能看到消费者因购买的汽车涌现故障,而提出退车、换车的诉求。
但在汽车“三包”规定中,并非是车坏了就能修、换、退,而是必须符合干系环境时才适用。

在公民汽车投诉平台网络到的一个案例中,一位来自上海的王师长西席在2017年6月购买了一辆某合伙品牌轿车,在购车后涌现车辆起步时抑扬感强烈、怠速抖动等问题。
经4S店检讨后表示,该款车型存在这样的“通病”,缘故原由是变速箱存在一定毛病。

在汽车“三包”规定中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觉卖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紧张零件涌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改换发动机、变速器。
如果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改换两次、或它们的同一紧张零件累计改换两次仍旧不能正常利用,可以选择退车或换车。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投诉案例显示,2016年12月28日,广西消费者覃女士购买一辆某品牌小轿车。
2017年1月12日,覃女士开车时车辆报警显示电动助力转向故障,驾车时转向盘沉重吃力,无法迁徙改变,当即拨打厂家售后维修电话,该公司售后职员表示可以为消费者改换电子助力转向总成。
但覃女士认为,该车刚买不到半个月就发生转向系统失落效故障,行驶里程也才150公里,哀求按“三包”规定退车。

根据汽车“三包”规定,案例中覃女士的情形属于“从发卖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涌现转向系统失落效、制动系统失落效、车身开裂、燃油泄露,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
因此,覃女士的情形符合退车条件,按规定商家应予以退车。
经调度,厂方代表赞许覃女士退车哀求,按购车原价退回,同时承担消费者覃女士购车产生的购置税等用度。

在公民汽车投诉平台的另一起案例中,来自郑州的席师长西席在2016年5月购买了一辆自主品牌轿车,利用一年多后,涌现制动失落灵,同时仪表报警显示制动失落效的情形。
席师长西席将车辆送修,改换了制动泵总成、真空泵总成和制动液,没多久就再次涌现同样的故障。

在汽车“三包”规定中,席师长西席的车辆故障属于“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故障模式。
而因严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计做两次修理仍旧没有打消故障,或涌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车或换车。
个中对付“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界定,则根据《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指南》来判断。

汽车产品故障五花八门,而汽车“三包”规定作为约束经营者的“底线”,不可能包含所有的故障情形。
若消费者没有充分理解汽车“三包”规定,就随意马虎造成对规定的误解。

汽车维权不能仅靠“三包”支撑

在汽车“三包”规定出台之前,我国短缺对付汽车消费轇轕的专门法律规定。
而如今“三包”规定出台已有7年,汽车消费维权争议的办理难度仍不小。

一位多年从事汽车行业的人士指出,由于汽车产品的技能专业性强,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认知判断差距,成为汽车消费中质量问题争议的主要缘故原由。
她建议,消费者应先与经营者协商办理,在与经营者协商无果时,可向当地消协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这将对汽车产品的召回产生一定浸染。

粗略统计,在我国2019年的汽车产品召回案例中,有10余起召回是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收到消费者反响问题毛病线索后开展毛病调查和评估,并关照生产者履行的召回。

还有业内人士认为,此前广大消费者在碰着干系问题时不知何种路子是精确的办理办法。
而随着汽车“三包”的履行,消费者对付汽车产品的维权意识开始觉醒,对汽车“三包”规定保障范围的磋商、“三包”规定履行存在问题以及干系维权事宜受到消费者越来越多的关注。

实在,汽车“三包”不是消费者当下汽车消费维权的唯一法律依据。
中消协专家委员会委员邱宝昌状师表示,消费者可充分利用质量法、消费者权柄保护法、毛病汽车产品召回条例以及家用汽车“三包”的规定多种法律依据,掩护自身的合法权柄。
例如,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二十三条中规定:对付机动车,消费者自接管商品之日起六个月内创造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任务。
此时,消费者无需进行技能难度相对高的举证事情,若经营者不能依法对瑕疵进行举证,将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消费者选择何种维权方法,都须要只管即便充分网络消费轇轕过程中的各种干系证据,如购车发票、双方签订的购车条约、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发布的承诺信息原件等。
作为办理消费轇轕的一种路子,也是最威信的路子,向公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双方通过协商无法办理的末了维权办法。

从2013年履行至今的汽车“三包”规定,给消费者依法、合理维权提出了法律依据。
同时,“三包”规定能够起到促进经营者诚信经营,规范汽车市场行为的浸染,倒逼经营者提高汽车产品质量。
希望广大消费者切实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依法维权主动性,自觉参与消费监督,为不断优化市场消费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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