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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永嘉县发布《关于非标电动自行车灭失落的公告》,再次对市场存量的备案利用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下达末了的注销期限,7万余辆非标电动自行车必须在2022年5月31日前回收。
公告指出,车主需在2022年5月31日前将车辆交由具有回收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并凭车辆回收证明到永嘉县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过时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届时将按照灭失落车辆进行登记注销。特殊提醒:备案已满七年的或已注销登记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均不得上路行驶,否则交警部门将对车辆进行扣车,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间隔五月底仅剩11天,提醒还在驾驶满七年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车主,把稳关注政策风向,最好找熟习的经销商或专卖店提早换购合标的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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