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7:30:07
纸箱、塑料袋、添补物、商品自带包装 ……
你有没有拿到过这样里三层外三层的快递?
国家邮政总局发布
《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
自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
个中明确
快递不可再随意包装了!
《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的紧张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邮件、快件包装管理的总体哀求;二是明确了包装选用哀求,包括建立履行包装物管理制度、按规定利用环保材料等事变;三是细化了包装操作哀求,包括操作规范制订、从业职员培训、包装操作方法、包装回收再利用等内容;四是细化了监督管理规定。
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邮件快件绿色包装管理,担保邮件快件包装质量,规范邮件快件包装行为,保障用户合法权柄和寄递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公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内邮件快件包装物(以下简称包装物)的利用、包装操作和相应的监督管理事情。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包装物,包含单个邮件快件利用的封装用品、胶带、添补材料以及用于盛放多个邮件快件的邮政业用品用具,不含邮件快件内件物品的商品、产品包装等。
本办法所称封装用品,包括邮件快件封套、包装箱、包装袋等。
本办法所称邮件快件包装操作(以下简称包装操作),是指为了保护邮件快件安全或者方便储存、运输,利用得当包装物、按照一定的技能方法对邮件快件进行包装的操作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卖力包装物利用、包装操作的监督管理事情。
邮政管理部门应该与有关部门相互合营,健全共建共治协同机制,完善邮件快件包装管理体系。
第五条包装邮件快件应该坚持实用、安全、环保原则,符合寄递生产作业和保障安全的哀求,节约利用资源,避免过度包装,防止污染环境。
第六条禁止利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包装邮件快件。
第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经营邮政通信业务的企业(以下统称寄递企业)应该依法建立健全包装管理制度,明确包装管理机构和职员,落实包装管理任务,加强从业职员培训。
利用统一的牌号、字号或者寄递详情单经营寄递业务的,牌号、字号或者寄递详情单所属企业应该对邮件快件包装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利用其牌号、字号或者寄递详情单的企业实行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制度。
第八条鼓励寄递企业采取前辈技能,提升包装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第九条鼓励寄递企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等干系企业加强协同,推进一体化包装和简约包装,共同落实有关包装管理哀求。
第十条支持建立邮件快件包装实验室,开展邮件快件包装研发,实行科学的包装方法和技能。
鼓励寄递企业与包装生产企业、科研院校等互助,加强产学研衔接,促进邮件快件包装产品、技能、模式创新和运用。
第十一条依法成立的行业组织应该加强行业自律,督匆匆企业实行有关包装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勾引企业推广绿色包装。
第二章 包装选用
第十二条寄递企业应该严格实行包装物管理制度,采购利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物。
第十三条寄递企业应该按照规定利用环保材料对邮件快件进行包装,优先采取可重复利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邮件快件包装,减少包装物的利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
邮政管理部门应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营,推进对包装物依法实施绿色产品认证,逐步健全行业绿色认证体系。鼓励寄递企业采购利用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物。
第十四条寄递企业应该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定利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
鼓励寄递企业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利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
第十五条寄递企业利用的包装物应该具备保护邮件快件内件物品的功能,并方便封装、运输和拆解。
鼓励寄递企业通过信息化技能与包装物相结合等方法,提升包装实用性。
第十六条寄递企业利用的包装物中的铅、汞、镉、铬总量以及苯类溶剂残留应该符合国家规定。
禁止利用有毒物质作为邮件快件添补材料。
第十七条鼓励寄递企业建立可循环包装物信息系统,在分拣、转运、投递等环节提升可循环包装物的利用效率。
鼓励寄递企业之间、寄递企业与包装物供应商等市场主体之间健全共享机制,扩大可循环包装物的运用范围。
第十八条寄递企业应该根据包装箱内装物最大质量和最大综合内尺寸,选用得当的包装箱。
第十九条寄递企业应该优先利用宽度较小的胶带,在已有粘合功能的封套、包装袋上减免利用胶带。鼓励寄递企业利用免胶带设计的包装箱。
第二十条寄递企业应该优化邮件快件包装,加强构造性设计,减少利用添补材料。
第二十一条寄件人自备包装物、不须要寄递企业供应的,其自备包装物应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物品和限定寄递物品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寄件人为协议用户的,寄递企业应该向其书面奉告,其自备的包装物应该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十二条具备条件的寄递企业应该全面推广利用电子运单,设计、利用电子运单应该把稳保护用户信息安全。
第三章 包装操作
第二十三条寄递企业应该根据干系法律法规以及逼迫性标准制修订本单位包装操作规范,并按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备案。
第二十四条寄递企业应该建立并履行从业职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制度,加强包装操作知识技能培训。
第二十五条寄递企业应该按照环保、节约的原则,根据邮件快件内件物品的性子、尺寸、重量,合理进行包装操作,防止过度包装,不得过多缠绕胶带,只管即便减少包装层数、空隙率和添补物。
第二十六条寄递企业应该规范操作和文明作业,避免抛扔、踩踏、着地摆放邮件快件等行为,防止包装物破损。
第二十七条包装物发生破损时,寄递企业应该按照规范包装哀求及时修补并做好邮件快件内件物品的防护。
第二十八条鼓励寄递企业在其业务场所、处理场所设置包装物回收举动步伐设备,建立健全相应的事情机制和业务流程,对包装物进行回收再利用。
第二十九条鼓励寄递企业对回收后形状无缺、质量达标的包装箱、添补材料等包装物进行再利用;对无法再利用的包装物,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邮政管理部门应该依照本办法规定加强对寄递企业的监督检讨。监督检讨以下列事变为重点:
(一)寄递企业建立健全和实行包装管理制度的情形;
(二)寄递企业落实包装操作规范的情形;
(三)寄递企业开展干系培训的情形。
第三十一条邮政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讨,可以采纳下列方法:
(一)进入寄递企业或者涉嫌发生违反本办法活动的其他场所履行现场检讨;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理解情形;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据。
邮政管理部门履行现场检讨,可以采纳现场监测、采集样品等方法。邮政管理部门对样品进行检测、考验的,应该明确检测、考验的期间,并书面奉告当事人。邮政管理部门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技能组织进行考验、检测的,不免除邮政管理部门的奉告责任。
邮政管理部门事情职员对监督检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十二条邮政管理部门根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须要,可以哀求寄递企业报告包装物中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利用等情形。
寄递企业报送的信息和数据应该真实、完全。
第三十三条邮政管理部门建立履行包装物编码管理制度,推动包装物溯源管理。
第三十四条寄递企业应该帮忙合营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讨,如实解释情形并供应文件、资料,不得谢绝或者阻碍。
第三十五条寄递企业利用的包装物不符合国家规定哀求的,邮政管理部门应该责令寄递企业停滞利用。
第三十六条邮政管理部门可以组织评估寄递企业包装管理情形。
第三十七条邮政管理部门依法记录寄递企业包装违法失落信行为信息,并纳入邮政业信用管理。
第三十八条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寄递企业利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包装物等违法行为。
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该及时依法处理。
第五章 法律任务
第三十九条牌号、字号或者寄递详情单所属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未对邮件快件包装履行统一管理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惩罚。
第四十条寄递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利用包装物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利用有毒物质作为添补材料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过时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寄递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向协议用户书面奉告包装物哀求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寄递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未制订包装操作规范,或者未按哀求备案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寄递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对从业职员进行包装操作培训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寄递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邮件快件的包装操作明显超出邮件快件内件物品包装需求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定利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或者未按照邮政管理部门哀求报告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利用情形的,依照《中华公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实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经营国际寄递业务的寄递企业应该采纳必要方法规范进境邮件快件包装,优先利用环保材料,避免外源性包装污染。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
来源:国家邮政总局、中新网
来源: 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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