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窥屏到底算不算侵犯隐私?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8:41:20

你有没有在早高峰的地铁上被窥过屏?

窥屏到底算不算侵犯隐私?

每一个早高峰,当我涌进地铁车厢的霎时,耳边都会响起金城武的那句暧昧独白:“我们最靠近的时候,我跟她之间的间隔只有0.01公分。
”当然,地铁上没有心动,没有爱情,只有那唯一的0.01公分。

于是,在人与人之间只有0.01公分、身体高度贴合且氧气稀薄的密闭空间里,每个人都失落去了隐私。

你可能在人群中费劲P图的瞬间,举头创造一双色意流露的眼睛;也有可能在事情群被痛斥的晦气时候,听到身后传来憋笑;而作为一只游戏菜鸟,打个手游,还会被周围的哥们儿围不雅观、指指示点。

总之,你感到了无尽的搪突:快把眼睛给我挪开!

地铁上没有心动,没有爱情,只有那唯一的0.01公分。
/《重庆森林》

以是,这种“窥视”别人屏幕的行为,到底算不算陵犯隐私权?

根据2017年德国慕尼黑大学的一项研究,有97%的受访者每周都会被窥屏一次以上。
它已经成为困扰当代人的一大问题。

《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手机,作为一个私人空间,不得随意陵犯——不过,只有逼迫翻看手机才属于隐私陵犯,如果只是由于自己在利用过程中,被途经的人“偷瞄”到,并不算陵犯隐私权。

只管日常生活中的“窥屏”让人感到不适,但相较于其他种类的偷窥癖(比如窥私癖、窥淫癖),窥屏癖患者(screen snoopers)却要友好很多,他们常日只会随机看看别人的社交平台、游戏、照片,或是谈天记录。

关于“窥屏癖”,《华尔街日报》专栏里曾经写过一篇不苟言笑的评述文章,作者认为,在一个充斥着监视的数字时期里,我们身边的那些陌生窥屏者,让这个热衷于“盗窃隐私”的环境变得更加糟糕。
作者又把这些窥屏者比作《1984》中的“老大哥”,他们无处不在,又让人难以察觉。

在一个充斥着监视的数字时期里,我们身边的那些陌生窥屏者,让这个热衷于“盗窃隐私”的环境变得更加糟糕。
/《后窗》剧照

窥屏行为的确让普通人非常反感,但真的有这么严重吗?

和科技巨子、数字信息公司不同,一个陌生人很难通过随机的“一瞥”网络到个人的信息,更无法由于这几分钟的偷窥,而为你勾勒出一个大数据画像。

《1984》中的老大哥,之以是让人不寒而栗,是由于他代表了某种权力中央,是“上帝之眼”,并通过手中掌控的“全方位”的信息,旁边你的命运。
但当这种“窥视”的权力被无限分解到个体身上,我们很难说窥屏者陵犯了什么隐私权。

为什么窥屏?无非便是两个缘故原由,无聊与好奇。

作为一个五行缺选题的媒体人,每天在地铁上积极偷瞄大家刷的App、阅读的文章,也是一个理解周围人的办法。
但除此之外,更多的“窥屏”实在是无意为之。

想偷瞄同事的私密谈天?还是算了吧。
/《无法成为野兽的我们》

在前互联网时期,虽然我们没有手机、iPad,以及各种移动式电子设备,但是陌生人仍旧可以“偷听”我们的发言,“偷看”我们读的报纸、杂志、小说。
但我们也无法说:你陵犯了我的隐私权。

不过,“窥屏”却不应该发生在熟人之间——想偷瞄同事的私密谈天?还是算了吧。

2017年11月,谷歌针对这种“窥屏”问题发明了一款软件,这个软件会监测那些正在偷窥你屏幕的人。
通过前置摄像头,以及人脸识别技能,它会在第一韶光里帮利用者“揪”出其背后虎视眈眈的目光,屏幕弹出,一束彩虹光照在窥屏者的脸上。

如果窥屏者把目光移开,软件会自动关闭。

谷歌发明的防窥屏软件。
/海报截图

不过,想要防止“窥屏者”最好的办法永久都是——来一张防偷窥贴膜吧,5元,好用(真的不是广告)。

参考资料:

利维坦 | 窥屏癖应该被正名吗?

华尔街日报 | Forget the Hackers, Watch Out for the Phone Snoopers Over Your Shou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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