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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品/物料堆高(堆垛)的相关规范要求到底是若干?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8:44:59

母规范堆高(堆垛)总体哀求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哀求总则》(GB/T12801-2008)5.8.1.2:应担保储存物品

的平稳、安全。
垛的根本要稳定,不得产生下沉、歪斜或倾塌。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5.3.1生产设备不应在振

动、风载或其他可预见的外载荷浸染下倾覆或产生许可范围外的运动。

1.港口码头集装箱

《港口危险货色集装箱堆场安全作业规程》(GB/T36029-2018)

《危险货色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JT 397-2007)

2.消防“五距”把握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1.甲、乙类物品以及随意马虎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严禁和丙

类等仓库混存。

2.库存物品应该分类、分垛储存,物料及物品堆放应符合下列哀求:物料及物

品堆放应符合下列哀求:

(1)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 m2;

(2)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m;

(3)垛与柱、梁间距不小于0.3m;

(4)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0.5 m;

(5)高架库内堆放应符合设计哀求;

(6)堆垛与灯的间隔不应小于0.5 m。

3.货色堆垛应符合下重上轻,下大上小,规则平整的哀求,仓库应设置限高 线。

GA1131-2014:

GB50016-2014(2018):

4.1.5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和可

燃材料堆垛,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间隔应符合本规范第10.2.1条的规定。

10.2.1 架空电力线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甲、乙、丙类液

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的最近水平间隔应符合表10.2.1

的规定。

35kV及以上架空电力线与单罐容历年夜于200m3或总容历年夜于1000m3液化石

油气储罐(区)的最近水平间隔不应小于40m。

表10.2.1 架空电力线与甲、乙类厂房(仓库)、可燃材料堆垛等的最近水平距

离(m)

3.危化行业容器包装较多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6.1化学危险品储存安排取决于

化学危险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储存办法和消防的哀求。

《堕落性商品储存养护技能条件》(GB17915-2013)

GB17915-2013:

4.冶金工贸行业种类形式多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 4387-2008)6.3.9易燃、易

爆物品的装载量不得超过货色载重量的2/3,堆放高度不得高于车厢栏板。

《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GB 8176-2012)

《巷道堆垛起重机 安全规范》(JB/T 11269-2011)

古铜色Safety注: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细则中,有的规定堆高限度规定不超

3m。
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形,如堆垛物质特性与方法(如货架式)、地基条件等多种因

素,辨识出是否可承受风险,即以人不受到侵害为其本出发点来判断物品堆高安全

性。

GB 8176-2012:

5.交通运输装卸环节

《危险货色道路运输规则 第6部分:装卸条件及作业哀求》(JT/T 617.6-201

8)

JT/T 617.6-2018:

6.建筑施工/公路工程、石油化工

《建筑施工安全检讨标准》(JGJ 59-2011)

《建筑施工易发事件防治安全标准》(JGJ/T429-2018)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能规范》(JTG F90-2015)

《石油工程培植施工安全规范》(SY/T6444-2018)

《石油化工培植工程施工安全技能标准》(GB/T50484-2019)

JTG F90-2015:

JGJ/T429-2018:

SY/T6444-20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3.5条

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支配。
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

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隔不应小于5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3.8.1条

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根本或框架、梁等承重构造上,框架、梁等承重结

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

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楼板或屋面板的地面基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1.1条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确需开设时,应设置不可开启或失火时能自

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1.5条

防火分隔部位设置防火卷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取防火封

堵材料封堵;

2、需在失火时自动降落的防火卷帘,应具有旗子暗记反馈功能;

3、其他哀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卷帘》GB14102的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5.3条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仓库外,下列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

系统,并宜采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每座占地面历年夜于1000m2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

7每座占地面历年夜于1500m2或总建筑面历年夜于3000m2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

物品仓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第8.3.2条

应担保贮存物品的平稳、安全。
要标明物品名称、牌号、存入日期和其他把稳

事变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哀求总则》(GB/T 12801-2008)第5.8.1.2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

卖力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第三十二条

10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

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第三十九条

11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第四十条

12

仓库应该设置能干的防火标志。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职员,必须登记,并

交出携带的火种。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第四十六条

13

消防器材应该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第五十二条

14

仓储场所应划线标明库房的墙距、垛距、紧张通道、货色固定位置等,并按本

标准哀求设置必要的防火安全标志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3.4条

15

5.1.2 防火检讨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实行和落实情形;

b) 防火巡查、失火隐患整改方法落实情形;

c) 安全员消防知识节制情形;

d) 室内仓储场所是否设置办公室、员工宿舍;

e) 物品入库前是否经专人检讨;

f) 储存物品是否分类、分组和分堆(垛)存放,防火间距是否知足哀求,是否

存放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等;

g) 火源、电源管理情形,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h) 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i) 消防水源情形,灭火器材配置及无缺情形,消防举动步伐有无破坏、停用、埋

压、遮挡、圈占等影相应用情形;

j) 其他须要检讨的内容。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5.1.2条

16

消防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灯举动步伐、器材是否无缺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5.2.2条

17

仓储场所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讨,各部门(班组)每周应至少开展一次

防火检讨。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5.1.1条

18

甲、乙、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其库房布局、储存种别及核定的最大储存量

不应擅自改变。
如需改建、扩建或变更利用用场的,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办理培植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手续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6.4条

19

库房内堆放物品应知足以下哀求:

a) 堆垛上部与楼板、平屋顶之间的间隔不小于0.3m(人字屋架从横梁算

起);

b) 物品与照明灯之间的间隔不小于0.5m;

c) 物品与墙之间的间隔不小于0.5m;

d) 物品堆垛与柱之间的间隔不小于0.3m;

e) 物品堆垛与堆垛之间的间隔不小于1m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6.8条

20

货架不应遮挡消火栓、自动喷淋系统以及排烟口。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6.9条

21

进入易燃、可燃物资储存场所的蒸汽机车和内燃机车应设置防火罩。
蒸汽机车

应关闭风箱和送风器,并不应在库区内清炉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7.2条

22

汽车、拖沓机不应进入甲、乙、丙类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7.3条

23

车辆加油或充电应在指定的安全区域进行,该区域应与物品储存区和操作间隔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7.5条

24

丙类固体物品的室内储存场所,不应利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

温照明灯具。
当利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

采纳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方法,确保安全。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8.2条

25

室内储存场所内不应利用电路、电烙铁、电熨斗、电热水器等电热用具和电视

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8.7条

26

仓储场所设置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保持通

畅,不应堆放物品或设置障碍物。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10.4条

27

仓储场所设置的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
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

全、无缺。
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m范围内不应设置影响其正常利用的障碍

物。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第10.7条

28

纸品储存的环境应透风、干燥

《纸品装卸、储运安全哀求》(GB/T 18026-2000)第6.1条

29

纸品堆垛,哀求成行堆放。
货垛哀求四面平整,稳固。
货垛之间的消防通道宽

度应不小于3m,货垛之间的垛距应不小于0.8m

《纸品装卸、储运安全哀求》(GB/T 18026-2000)第6.2条

30

纸品堆垛高度应在机器作业能力范围内,单位面积上堆垛纸品的总质量不得超

过库场单位面积承载能力

《纸品装卸、储运安全哀求》(GB/T 18026-2000)第6.6条

31

找准货色重心,叉载前调度货叉间距,重新叉载确保重心在中央位置。

《平衡重式叉车稳定性试验》(GB-T 5141-2005)

32

每次叉载应确保货色紧贴挡货架,否则不得启动。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 10827-1999)

33

对货色进行捆绑、加固后方可行驶。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 10827-1999)

34

叉载货色后,做短间隔退却撤退,确保叉载货色与周边物体无任何联系,有足够安

全间距后,再根据叉载货色的属性、状态等情形,选择得当的后倾角度。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 10827-1999)

35

禁止用叉车代替升降平台从事高处作业。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 10827-1999)

36

严禁作业时司机离开驾驶座位,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和培训。

《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 10827-1999)

危险化学品仓库检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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