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8:51:04
近年来,南县住建局为管好用好维修资金,按照“谁缴费,谁受益”原则,对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报告流程、交存标准、利用范围、管理办法和监督展开广泛宣扬。宣扬中,部分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安全隐患、举动步伐设备掩护维修动用维修资金不太理解,通过明法规、举案例、摆事实的办法,让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保障,提高了广大业主的思想认知。
为掩护购房户合法权柄,起因开拓企业代收代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改为首期交存“分户办理、自行交存”,在办理商品房条约备案时,由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条约》的约定到指定做事窗口交存,取消中间扣留资金环节,从源头办理了开拓企业随意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问题。同时,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较大的维修项目,采纳公开招投标的办法,选择具备专业资质的施工企业,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的管理,确保维修资金安全、高效利用。
【来源:益阳市公民政府网_区县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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