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0:44:51
行政惩罚相对人种别:
法人及造孽人组织
行政惩罚决定书文号:
粤穗番市监(沙头)罚字〔2023〕3号
惩罚种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造孽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
对特种设备利用单位利用未取得容许生产,未经考验或者考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行为的惩罚。
惩罚依据:
《中华公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惩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停滞利用未经考验合格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并对当事人惩罚款30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
特种机电设备违法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意隆五金制品加工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定代表人:
马小飞
惩罚决定日期:
2023-03-28
公示截止期:
2024-03-28
惩罚机关: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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