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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西单分公司被罚 以不正当情由拒绝“年年焕新”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1:13:34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2日讯 近日,中国经济网看到,企查查显示,7月28日,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西单分公司因违反《中华公民共和国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被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惩罚,决定书文号为京西市监罚字﹝2021﹞第695号。

苹果西单分公司被罚 以不正当情由拒绝“年年焕新”

紧张违法事实为,此前消费者从当事人处购买一部iPhone 11 PRO手机和一份AppleCare+做事操持,享受270元商户折扣。
后该消费者前往当事人处哀求其供应年年焕新做事,当事人以消费者购买时曾享受商务折扣为由予以谢绝。
该情由不属于正当情由,惩罚结果为警告,并罚款5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查询创造,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为Apple Operations International Limited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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