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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网上买的名表竟是“水货”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3:07:14

小玲就碰到这么一件事,在有名网上购物平台购买腕表时,平台承诺“正品行货”,能够环球联保,事后维修保养时却处处碰钉子,只因平台为“非授权经销商”。

什么?网上买的名表竟是“水货”

近日,上海一中院审结了这起网络购物条约轇轕案,认定商家在发卖腕表过程中存在谎称“正品行货”的消费敲诈行为,讯断商家退还消费者购物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

截表带时创造网上买的名表是“舶来品”

小玲想给丈夫买一块名表作为礼物,经由精心比较,选中某有名网上购物平台的一款欧米茄腕表,样式合心意,价格也得当,关键是“售后保障”一栏里载明“担保100%正品行货,与阛阓购买享受相同的质量、做事保障”。

名表的后期维修保养很主要,因此小玲向在线客服再次确认了腕表是否为正品行货和干系售后政策等,客服职员答复,“腕表为正品行货,全国联保三年”。
这让小玲很放心,于是她下单购买了这款欧米茄腕表,共支付18,523元。

不久,小玲就收到了腕表。
丈夫试戴后,创造腕表表链太长,须要截掉一段。
他们便前往欧米茄指定官方售后做事处截取表带。
然而,售后中央职员却奉告小玲夫妇,欧米茄并未授权该网上购物平台发卖该品牌腕表,因此不能供应售后做事。

小玲随即拨打欧米茄官方客服热线求证,客服职员奉告小玲,某网上购物平台确实不是欧米茄授权经销商,小玲不能享受官方售后做事。

“那么我买的这块表不是正品,是舶来品?这和当时承诺的可一点都不一样!

小玲遂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某网上购物平台退还腕表购物款,并就其发卖过程中的消费敲诈行为增加三倍赔偿金额。

法院:网络卖家构成消费敲诈承担退一赔三任务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小玲从某网上购物平台处购买的欧米茄腕表并非由瑞表国际(中国大陆唯一授权入口商)入口的货色,不能享受品牌质保做事。

一审法院以某网上购物平台存在敲诈行为为由支持了小玲哀求退一赔三的诉讼要求。
某网上购物平台不服,认为小玲购买的欧米茄腕表取得了生厂商的授权,系合法在境内发卖,遂上诉至上海一中院。

上海一中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某网上购物平台是否构成对消费者的敲诈,是否需承担退款、赔偿干系丢失以及惩罚性赔偿三倍价款的任务。

敲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奉告对方虚假情形,或者故意遮盖真实情形,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正品行货系指由生产商授权的一级入口产品代理商或经该代理商授权的干系特约零售商出售的产品。
某网上购物平台在其发卖网页标明其出售的商品系“正品行货”,并承诺“与阛阓购买享受相同的质量、做事保障”。
而事实上,系争腕表并非正规发卖代理商处所得到的产品,某网上购物平台亦无法供应合法性来源证据,为此不能享受相应质保做事。
某网上购物平台未如实奉告小玲腕表入口详细信息,从而误导小玲做出了缺点的意思表示,该行为构成消费敲诈。

据此,上海一中院驳回上诉,坚持原判。

法官说法:

本案主审法官王刚指出,《民法总则》《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了消费敲诈的法律后果,不论是网络经营者还是实体经销商,向消费者供应有关商品或者做事的信息时,应该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扬。
若经营者的行为构成消费敲诈,根据规定,需承担相应法律任务。
消费者在网络上购买大宗、昂贵物品时,也要提高当心,勿轻信网上宣扬,把稳核实物品来源,详细理解售后做事等,并把稳保存干系证据,一旦发生争议,及时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柄。

(看看新闻Knews:李翔 通讯员:李丹阳 上海一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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