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5:07:32
整理/税海涛声
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6月10日公布了最新制订的《中华公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税法将印花税征税工具明确规定为: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条约、产权转移书据和业务账簿。
本次制订《中华公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总体上是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将现行的《中华公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和证券交易印花税有关规定上升为法律。在此根本上对部分内容作了必要调度,适当简并税目、降落部分税率。
为便于学习新税法,节制新印花税法征税工具及税目、税率的紧张变革,特将《中华公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与现行印花税政策(包括《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及其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发布的干系政策)所规定的税目税率进行对照与简析。
解释:本《对照表》可能与类似“对照表”有所不同,如“其他账簿”的列示、“权利、容许证照”税目的归类,现行“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是否列示等。您阅后不必诧异,这是基于年夜家对税法及税收政策的理解差异所致,敬请理解。
印花税新/旧税目税率对照表
附注:鉴于《印花税暂行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二十几年来,干系政策已发生了很多变革,国务院及其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相继发布的税收政策对原规定进行了多次修正和补充,如果纯挚与《印花税暂行条例》所附原税目税率进行对照,会得出错误结论。为此,本《对照表》选择将新《印花税法》的税目税率与现行印花税政策(包括《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及其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发布的干系政策)进行对照,而非仅仅与《印花税暂行条例》所附税目税率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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