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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柄日来临之际,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消费维权十个范例案例。个中,该市增城区新塘镇某手机店涉嫌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柄的行为,当事人通过捏造虚假的商品做事信息,提高手机销量等行为,且违法韶光较长,行为比较恶劣,被处以吊销业务执照的行政惩罚。
2020年3月24日,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事情职员梳理日常投诉举报线索时创造,有许多市民反响新塘镇某手机店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柄的行为。随后,司法职员在突击检讨中创造,该手机店涉嫌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柄的行为,对当事人进行备案调查。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于2018年以来就开始举办“以旧换新”活动,当事人纵容其员工制作了举头为联通、电信”、移动的业务受理单等多个虚假合约,同时捏造多个虚假的“陷阱”条款,通过“免费领手机”的噱头,勾引消费者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并签订虚假合约。待消费者签完且办理低档位套餐做事,想领取手机离店时,便奉告必须履行有关条款,否则个人征信会受到不利影响。想解除合约的话,要办理更高档位的购机套餐做事,或因此全款价格(或高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无任何绑定哀求的裸机。
当事人通过捏造虚假的商品做事信息,提高手机销量和高档位购机套餐的办理量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的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供应有关商品或者做事的质量、性能、用场、有效期限等信息,应该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扬。”由于当事人违法韶光较长,行为比较恶劣,且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一贯未能整改,依据《消费者权柄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吊销业务执照的行政惩罚。
3月1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十个消费维权范例案例涉及网贷培训、预支消费、康健做事、产品质量等方面。据先容,去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消委会系统主动适应新常态和消费升级新趋势,积极化解消费维权难点问题,全面推进放心消费环境培植,切实掩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柄。
任务编辑: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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