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6:34:01
一、刑法干系规定
生产、发卖伪劣产品罪: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发卖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伪装合格产品,发卖金额达到一定数额的,将受到刑事惩罚。对付跨境电商而言,如果发卖的仿牌产品属于伪劣产品,且发卖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就可能构成此罪。
假冒注册牌号罪:
《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牌号所有人容许,在同一种商品上利用与其注册牌号相同的牌号,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惩罚金;情节特殊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跨境电商发卖仿牌产品,每每涉及未经授权利用他人注册牌号,因此可能触犯此罪。
发卖假冒注册牌号的商品罪:
《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发卖明知是假冒注册牌号的商品,发卖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惩罚金;发卖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跨境电商在明知是仿牌产品的情形下仍进行发卖,将承担此罪的刑事任务。
二、电子商务法干系规定
《中华公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哀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应该遵守法律法规,遵照公正、老实信用的原则,依法纳税,并承担产品和做事质量任务。跨境电商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之一,发卖仿牌产品显然违反了老实信用的原则,并可能因产品质量问题而承担相应的法律任务。
三、其他干系法律法规
跨境电商还可能触犯《中华公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考验法》、《中华公民共和国海关法》等干系法律法规,由于发卖仿牌产品每每涉及进出口环节,须要接管海关和商品考验部门的监管。如果跨境电商在进出口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如躲避考验、伪报品名等,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综上所述,跨境电商卖仿牌产品触犯了刑法中的生产、发卖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牌号罪和发卖假冒注册牌号的商品罪等多个罪名,同时也可能违反电子商务法及其他干系法律法规。因此,跨境电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避免发卖仿牌产品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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