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7:15:14
犯罪嫌疑人林某某面对他人供应的不明来历的手机选择暗中进行交易,可想而知实在你选择的手机看似“光鲜亮丽”,实则“败絮个中”,完备有可能是他人盗窃所得来的赃物,不慎成为犯罪“帮凶”。
经查, 2021年8月-12月28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多次收购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及身份不明职员转卖的手机52部,后按照收购价格加价50-1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散客,获利公民币3200元。经查证,上述52部手机有10部手机为被盗窃的手机,该10部手机经鉴定代价公民币14713.4元。
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明知转卖的手机是偷窃而来的赃物或来历不明,依然收购并转卖获利,已经构成掩饰笼罩、遮盖犯罪所得罪。其到案后表示因梦想每部手机几百元的差价而犯罪的行为非常后悔,志愿认罪认罚,表示已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及危害性,不会再犯。
事实上,二手电子产品市场火热已久,部分电子“发热友”追逐新型号新科技的生理本无可厚非,但被某些不法分子“钻空子”企图通过转卖的办法获牟利润则令人唏嘘。同时,由于二手电子产品鱼龙殽杂,门槛不清、资质不明、缺少规范的征象常有存在,“败絮个中”不言而喻,值得当心。
审查官提醒您,尽可能在正规专卖店购买电子产品,同时在面对二手电子产品发卖时,需明晰其来源渠道,问清详细细节,索要干系资质凭据,不轻信“地下渠道”,不相信“跳楼低价”,保持镇静复苏,谢绝贪“小利”而犯罪。(完)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如需转载请保留原文地址:http://www.baanla.com/ktwx/172451.html
Copyright 2005-20203 www.baidu.com 版权所有 | 琼ICP备2023011765号-4 | 统计代码
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均只可用于学习参考,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1234567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