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7:33:59
除了加工贸易的一样平常性规定
还要把稳哪些外发加工的特有规定?
该当若何做才是外发加工的精确打开办法呢?
下面
外发加工业务须要把稳的常见问题!
名词阐明 01 外发加工 外发加工是指经营企业委托承揽者对加工贸易货色进行加工,在规定期限内将加工后的产品终极复出口的行为。 经营企业 经营企业是指卖力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条约的各种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经批准得到来料加工经营容许的对外加工装置做事公司。 承揽者 承揽者是指与经营企业签订加工条约,承接经营企业委托的外发加工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 <<< 经营企业须要把稳哪些问题 02 备案 海关对外发加工实施“备案制”,企业应该自外发之日起3个事情日内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企业通过金关二期加贸管理系统录入承揽方、外发紧张货色、回收紧张货色、外发备案金额、是否全工序外发等信息,向海关发送外发加工备案申请。 Tips: “外发之日”指首次外发,即对同一承揽者,只须要在第一次外发时备案。 将加工贸易货色外发给多个承揽者时,每个承揽者都须要备案。 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间开展外发加工业务不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收发货记录 海关简化外发加工报告手续,企业通过金关二期加贸管理系统办理加工贸易外发加工业务时,不再向海关报告外发加工收发货登记,实现企业外发加工一次报告、收发货记录自行留存备查。 Tips: 外发备案时企业不须要录入实际外发和运回的数据,但是和外发有关的干系记录和资料都要做好留底备查。 企业应做好外发加工报告表的余量管控,实际收发货累计数量不应超过外发加工报告表备案范围,不应超过外发加工报告表备案数量,不应超过外发加工报告表加工期限。 包管 企业开展全工序外发加工业务,应在外发加工报告表中勾选“全工序外发加工”标志,并按规定供应相称于外发加工货色应缴税款金额的担保金或者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函后开展外发加工业务。 Tips: 外发加工完成后企业应及时办理包管退还手续。 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间开展全工序外发加工业务,免于供应包管。 外发加工完成后企业应及时办理包管退还手续。 可以不运回经营企业 为方便企业,同时也为了增强监管规定的可操作性,海关许可经营企业外发加工的成品、剩余料件以及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可以不运回本企业。 Tips: “可以不运回”有一个不可忽略的条件条件,即“经营企业向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干系手续后”方可不运回,这里的“干系手续”可以是保税货色出口、退换、内销征税等等。 <<< 承揽者须要把稳哪些问题 03 合营经营企业 只管承揽者不直接承担向海关办理外发加工备案、报告等手续的责任,但应该合营经营企业,供应备案、报告须要的干系资料。 合营海关监管 承揽者作为加工贸易业务中的一环,也应该合营海关监管,按照海关干系规定和哀求,在加工贸易成品全部出口、征税条件下内销等方面,不要由于承揽者自身缘故原由涌现问题。 不可再次外发 这是海关管理规定中专门针对承揽者的唯一哀求,即“承揽者不得将加工贸易货色再次外发”,海关的这一禁止性规定没有任何例外或条件条件,承揽者不可以任何情由再次外发。 不可自行处理 对付可以不运回经营企业的剩余料件、边角料、残次品、副产品等,承揽者切不可自行处理。保税货色可以不运回因此经营企业办理干系手续为条件,承揽者自行处理可能导致经营企业违反海关规定。 <<< 文件依据: 1.《中华公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色监管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240号) 2.《关于精简和规范作业手续促进加工贸易便利化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18号)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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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供稿单位:黄埔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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