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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期间,被告人邓某等4人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容许,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容许证的情形下,通过网络购买电子烟烟油、烟杆、空烟弹等材料,制作成电子烟弹,售卖给他人,经司帐事务所鉴定,共发卖电子烟烟弹1502个,涉案金额达3592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等4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容许,无烟草专卖零售容许证明,造孽经营伪劣电子烟,4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造孽经营罪,应该依法深究其刑事任务。
根据被告人邓某等4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子、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讯断。(邹颖 张皓)法官提醒
电子烟虽然不同于普通的喷鼻香烟,但自2022年5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出台的《电子烟管理办法》施行,2022年10月1日,随着电子烟国家标准生效往后,售卖电子烟必须合法合规,持有烟草专卖容许证。对付消费者而言,电子烟同样有害康健,如要购买,一定要通过合法合规渠道。
来源: 公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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