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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衢州新增一批电子抓拍设备在哪?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4 23:35:30

G60沪昆高速衢州段

新增了一批电子抓拍设备

看!衢州新增一批电子抓拍设备在哪?

点位在哪里?

对哪些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一起来看~~

G60沪昆高速衢州段逐步实现双向8车道通畅,为进一步净化行车秩序,预防事件发生,衢州高速交警在双向吕塘角枢纽,衢州做事区、衢州东、衢州西、后坞停车区、五里枢纽互通,及双向吕塘角至五里枢纽路面10个门架点位,新增了一批非现场抓拍设备。
该设备重点针对未按规定利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非紧急情形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易导致事件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请过往司机朋友遵守交规,安全驾驶。

非现场违法抓拍
01

未按规定利用安全带

法律法规
根据《浙江省履行<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第11项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利用安全带的,罚款200元、记2分。
02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根据《浙江省履行<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4条第1款第9项规定,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罚款50元、记2分。
03

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根据《浙江省履行<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款第1项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罚款100元、记3分。

04

非紧急情形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根据《浙江省履行<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8条3项规定,非紧急情形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行驶的,罚款200元、记6分。
05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根据《浙江省履行<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款第1项规定,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罚款100元、记3分。

来源:衢州高速交警
编辑:周小莉
一审:舒奕
二审:毛轶
三审:王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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