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0:07:25
由于互联网保险确当事人双方只有你和保险公司,你不以为你在保司面前有点弱小吗?
保险是人家保险,产品是人家设计的,条约是人家状师团写的,
签条约时是在手机端或者电脑端,没有任何人进行阐明息争释,全靠你自己理解,
理赔时还是由人家来决定赔或不赔。
有句话是怎么讲来着,和你一起比赛的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
下面给大家先容一个今年发生的一个真实的诉讼案例,
通过保险公司对原告的回嘴,就可以知道互联网投保时的潜规则。
2022年6月份,吕某通过手机端投保了一份意外险。
2022年8月,吕某在家中的凳子上不慎跌倒,造成锁骨和肋骨多处骨折,经伤残鉴定后确定是十级伤残,也便是最轻的。
吕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按照条约条款的约定,按照十级伤残对应的条约保额的10%的比例进行了赔付。
然而吕某说不知道有伤残赔付比例一事,哀求保险公司按照百分之百的全额进行赔付,保险公司不接管,于是吕某就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保险公司在法庭上是这样说的,首先条约里已经载明了初检后涉及的免赔、伤残评定标准和赔付比例等内容,
其次相应的特殊约定以及免责条款的内容都以加粗加黑的形式做出了提示息争释。
再次,互联网投保时,保司的系统都会逼迫哀求投保人点击查阅保险条款,
只有点击并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末了,电子条约会发到投保人在投保时留的电子邮箱里。
以是,保险公司认为自己已经在投保时充分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解释的责任。
而且,以上操作也符合互联网投保的特点。
看到没有,在投保互联网保险时,在条约条款之外,
你的每一步操作都有可能被保险公司用在日后的争议当中。
而通过线下业务员投保保险,第一,可以有人给先容保险公司的情形、产品的特点和做事。
第二,如果有对条约条款不清楚的,可以有人给你进行阐明。
第三,这招有点损,便是如果一旦被拒赔,可以赖代理人没有阐明清楚,如果代理人说阐明清楚了,那么他还要提出证据,否则也得判保险公司没有奉告。
以是,除非你是非常熟习互联网保险投保特点的,否则不建议你在没有经由任何行家人士的帮忙下投保互联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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