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时间:2024-02-03 19:30:01
关于租房的。时候家用电器损坏了,房东是否有义务维修的问题一直都有争议。通常来说,租户故意损坏,人为损坏的话,那应该有租户来维修,但是如果是长期使用造成的。自然损坏报销,那么房东应该负担一部分的责任。这些责任条款最好是在租房的时候合同中约定好。
你可以保留收据,用来折抵房租,或者延长租期。这个抵销是形成权,你主张对方就必须接受。你可以在临走的最后一个月在主张,注意不要超过两年的时效。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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