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时间:2024-02-03 21:30:03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3、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4、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5、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同时,还应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
办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流程:
1、核准名称。
2、办理前置审批。
3、注册登记。
4、刻章备案。
5、办理代码证。
6、办理税证。
7、开设基本帐户。
你好!就现在汽车的发展前景来看,汽车电路维修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发展方向。目前市面上的车型,不管是高档的商务豪华轿车还是中档的经济型轿车,乃至家用的小型轿车,电器在汽车上的应用已经非常广泛!从ECU(中央控制电脑)到ABS(电子防抱死系统)从EBD(电动悬架)到ASR(液压控制)……这些都是电器!汽车电器与电路在将来将会更加广泛,由目前的电动汽车到自动停车模式,甚至未来的新车型,电器将是不可缺少的部件。我个人认为,汽车电器将会是未来轿车的主要发展方向,未来的车型可能完全由电脑控制,那个时候电会是汽车的心脏,甚至发动机就可以省略了!完全由电来带动,就像电动轻轨,地铁,电磁浮列车……汽车电器设备包括:汽车电源系统、启动系统、点火系统、照明与信号系统、汽车仪表系统、辅助电器系统。还是很有前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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