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时间:2024-02-05 01:45:03
深圳福永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电话:0755-27395912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政丰南路怀德翠岗三区A15栋首层
劳动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承担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及其市场的责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四)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公职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监督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
扩展资料:
区劳动局:(0755)29990000宝安区宝城新安三路65号
新安劳动所:27812854宝安区宝城29区文汇花园23栋
西乡劳动办:27796404宝安区宝城60区宝源路劳动大厦3楼
福永劳动办:27395912宝安区福永街道劳动司法大楼1楼
沙井劳动办:27296011宝安区沙井街道中心区创新路劳动司法大楼
松岗劳动办:27716729宝安区松岗街道燕罗大道山门段3号劳动司法大楼1楼
公明劳动办:27738774宝安区公明街道广场路5号
石岩劳动办:27610966宝安区石岩街道劳动管理办三楼
龙华劳动办:27700473宝安区龙华街道工业西路5号
观澜劳动办:28021420宝安区观澜街道观澜大道288号财政大楼二楼
光明劳动所:27122240宝安区光明街道办事处西区二办二楼
参考资料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地址和咨询电话
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负责深圳市劳动监察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0755-12333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等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扩展资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用人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的情况;
(十)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十一)实习、见习单位遵守有关学生实习、见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督检查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
深圳政府在线-劳动监察部门有哪些职责?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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