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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权宣告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1:55:38

公正竞争审查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正竞争审查事情,促进市场公正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培植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制订本条例。

受权宣告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第二条 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详细政策方法(以下统称政策方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起草单位)应该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公正竞争审查。

第三条 公正竞争审查事情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支配。

国家加强公正竞争审查事情,保障各种经营者依法平等利用生产要素、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第四条 国务院建立公正竞争审查折衷机制,统筹、折衷和辅导全国公正竞争审查事情,研究办理公正竞争审查事情中的重大问题,评估全国公正竞争审查事情情形。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公民政府应该建立健全公正竞争审查事情机制,保障公正竞争审查事情力量,并将公正竞争审查事情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第六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卖力辅导履行公正竞争审查制度,督匆匆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公正竞争审查事情。

县级以上地方公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卖力在本行政区域组织履行公正竞争审查制度。

第七条 县级以上公民政府将公正竞争审查事情情形纳入法治政府培植、优化营商环境等考察评价内容。

第二章 审查标准

第八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方法,不得含有下列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

(一)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违法设置审批程序;

(二)违法设置或者付与特许经营权;

(三)限定经营、购买或者利用特定经营者供应的商品或者做事(以下统称商品);

(四)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

(五)其他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

第九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方法,不得含有下列限定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

(一)限定外地或者入口商品、要素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经营者迁出,商品、要素输出;

(二)排斥、限定、逼迫或者变相逼迫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或者设立分支机构;

(三)排斥、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

(四)对外地或者入口商品、要素设置歧视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或者补贴;

(五)在资质标准、监管司法等方面对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经营设置歧视性哀求;

(六)其他限定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

第十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方法,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本钱的内容:

(一)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

(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褒奖或者补贴;

(三)给予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取、行政奇迹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

(四)其他影响生产经营本钱的内容。

第十一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方法,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

(一)逼迫或者变相逼迫经营者履行垄断行为,或者为经营者履行垄断行为供应便利条件;

(二)超越法定权限定订政府辅导价、政府定价,为特定经营者供应优惠价格;

(三)违法干预实施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要素的价格水平;

(四)其他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的内容。

第十二条 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方法,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打消、限定竞争效果,但符合下列环境之一,且没有对公正竞争影响更小的替代方案,并能够确定合理的履行期限或者终止条件的,可以出台:

(一)为掩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

(二)为促进科学技能进步、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的;

(三)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

第三章 审查机制

第十三条 拟由部门出台的政策方法,由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正竞争审查。

拟由多个部门联合出台的政策方法,由牵头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正竞争审查。

第十四条 拟由县级以上公民政府出台或者提请本级公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政策方法,由本级公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正竞争审查。
起草单位应该开展初审,并将政策方法草案和初审见地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公正竞争审查事情机制。

第十六条 开展公正竞争审查,应该听取有关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等短长关系人关于公正竞争影响的见地。
涉及社会"大众年夜众利益的,应该听取社会"大众见地。

第十七条 开展公正竞争审查,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审查标准,在评估对公正竞争影响后,作出审查结论。

适用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应该在审查结论中详细解释。

第十八条 政策方法未经公正竞争审查,或者经公正竞争审查认为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至第十一条规定且不符合第十二条规定环境的,不得出台。

第十九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对在公正竞争审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该依法予以保密。

第四章 监督保障

第二十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强化公正竞争审查事情监督保障,建立健全公正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处理、督查等机制。

第二十一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公正竞争审查抽查机制,组织对有关政策方法开展抽查,经核查创造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应该督匆匆起草单位进行整改。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向本级公民政府报告抽查情形,抽查结果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政策方法,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该及时处理或者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定期对县级以上地方公民政府公正竞争审查事情机制培植情形、公正竞争审查事情开展情形、举报处理情形等开展督查。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卖力详细履行。

第二十四条 起草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公正竞争审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督匆匆,过时仍未整改的,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卖力人进行约谈。

第二十五条 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开展公正竞争审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起草单位直接卖力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任务职员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制订公正竞争审查的详细履行办法。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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