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空调维修 > 文章正文

环评验收的15个官方回答:企业关心的问题都在这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3:09:31

  答: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在项目培植、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的,培植单位应该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纳改进方法,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培植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培植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纳改进方法”。
因此,建议您咨询该培植项目原环评审批部门见地后,采纳下一步方法。

环评验收的15个官方回答:企业关心的问题都在这

02 关于重大变动清单中选址附近问题的回答

  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度(包括总平面支配变革)导致环境防护间隔范围变革且新增敏感点的,这原厂址附近是否可以理解为在园区内调度都可以认定是附近,还是有明确的间隔限定。

  答:《污染影响类培植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在原厂址附近调度”是指培植项目调度后厂址红线范围与原厂址红线范围有重叠部分的环境;“重新选址”是指培植项目调度后厂址红线范围与原厂址红线范围没有重叠部分的环境。

03 关于如何“依法”界定分期培植项目?如何分期竣工验收?的回答

  问:《培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六)规定:分期培植、分期投入生产或者利用依法应该分期验收的培植项目,其分期培植、分期投入生产或者利用的环境保护举动步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毁坏的能力不能知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须要的;叨教这里条规定里面的“依法”怎么理解?是发改委或者经信委果立项备案文件里面明确分期(一期、二期等)培植的项目或者是环评文件里面有区分(如北厂区和南厂区等)为依法项目吗?这样的项目可以“依法验收”?在企业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如《山西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二类区铸铁项目哀求为8000吨,企业分为南厂4000吨,北场4000吨,目前只建成4000吨北厂,这种项目是不是不可以阶段性验收?如果换作是其他行业项目没有准入条件等哀求,只建成一半是否可以阶段性竣工验收?

  答:根据《培植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第18条规定:“分期培植、分期投入生产或者利用的培植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举动步伐应该分期验收。
”在实际事情中,只要培植项目在培植过程中履行了分期培植,并分期投入生产或者利用,其相应的环境保护举动步伐应该分期验收。

04 关于培植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是否可由环评单位承担问题的回答

  问:根据新修正的《培植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培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均未明确培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否可由该项目原环评单位承担。
而目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部分管理职员及专家依然以原《培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原环保总局令第13号)中“承担该培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情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该培植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体例事情”为依据,认为培植单位委托原环评单位开展验收事情。
这是否合理呢?根据新的验收管理精神,个人认为,在明确主体任务的情形下,原环评单位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对项目实际情形更理解,在辅导方法的落实情形下更具有针对性。
请贵部明确在新的管理哀求下,环评单位是否可以同时承担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事情呢?

  答:《培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目前尚未破除,第十三条“承担该培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情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该培植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体例事情”仍旧有效,因此,虽然原环评单位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对项目实际情形更理解,但环评单位不可以承担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事情。

  (生态环保之家注:此条部长信箱内容回答韶光为2019年,目前《培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1月4日破除,此条信息仅做分享参考。
下同。

05 关于环保验收是否可由原环评单位承担的迷惑回答

问:2019年4月1日在部长信箱《关于培植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是否可由环评单位承担问题的回答》中结论:“虽然原环评单位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对项目实际情形更理解,但环评单位不可以承担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事情”,我们有一些迷惑:

1、《培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承担该培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情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该培植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体例事情”确实仍旧有效,但其针对的是生态影响类培植项目的环保验收调查报告,污染性项目验收监测报告体例事情是否可不受上述条款限定,可由承担该培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情的单位体例?

2、如果上述条款的解读包含了污染性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的体例事情,那在《管理办法》履行起至部长信箱回答期间,由承担环境影响评价事情的技能机构体例污染性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的行为是否合规,是否有补救方法?

  答:《培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紧张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培植项目,培植单位应提友谊况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因此,生态环境影响类的培植项目须要体例验收调查报告(表),承担该培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情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该培植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体例事情,而体例验收监测报告的培植项目不受该规定影响。

06关于环评登记表项目是否要进行环保验收的回答

  问:根据《培植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部令 第41号)中没有明确是否须要环保验收,只是解释培植单位按哀求落实完成环保方法,环保管理部门将其纳入有关环境监管网格管理范围。
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培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尚未破除,个中规定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培植项目须要完成培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并由环保主管部门核查并在登记卡签署验收见地。
根据目前验收程序文件《培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没有关于环评登记表验收程序。
以是环评登记表项目是否依然根据《培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中有关哀求进行?

  答:按照现行法律规章,对体例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培植项目没有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哀求,即不须要对体例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培植项目开展环保验收。

07 关于验收实行标准和验收工况问题的回答

  问:目前新的验收技能指南规定了验收标准按新标准实行,并无详细工况规定;可是有许多行业验收技能规范的验收实行标准仍旧为环评批复标准,并按新标准考察,同时对工况符合也有规定。
那么,碰着这种情形时该怎么办?

  答:一、按照《培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能指南 污染影响类》有关规定,培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标准。
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且对培植项目实行该标准有明确时限哀求的,要在指定时间实行新标准。
二、按照《培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验收监测应该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举动步伐运行正常的情形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
若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行业验收技能规范对工况和生产负荷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实行。

08关于验收中废气监测频次问题的回答

  问:验收技能指南6.3.4中:1)有明显生产周期,稳定排放的项目,每个周期采集3-多次(不应少于实行标准中规定的次数),此时的“次”是指有效小市价的次数还是样品的数量?以有组织非甲烷总烃为例,是1小时等韶光间隔采集4个样品,还是3个小时采集12个样品;2)无明显生产周期,稳定排放的项目,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此时的3个样品是否要考虑不同污染物采样韶光的同等性,以无组织监测为例,总悬浮颗粒物是采3个样品(3小时),非甲烷总烃采4个样品(1小时),两者采样韶光不用考虑同步;该如何理解?

  答:一、“有明显生产周期,稳定排放的项目,每个周期采集3-多次”,此处的“次”是指“有效小市价”的次数。
二、“无明显生产周期,稳定排放的项目,每天不少于3个样品”,不同污染物的采样韶光可以不同步。

09关于畜禽养殖环保竣工验收流程疑问的回答

  问:2017年11月20日生态环境部颁布履行了《培植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第六条规定:“验收监测应该在确保主体工程调试工况稳定、环境保护举动步伐运行正常的情形下进行,并如实记录监测时的实际工况……”,

这里明确指出验收事情的开展是建立在工程调试的根本上,对付畜禽养殖项目来说,环保工程调试、举动步伐的正常运行必须要先投产才能产生污染物,否则无法进行监测,无法反响环推荐措步伐的运行情形;《办法》第七条又规定:“培植项目配套培植的环境保护举动步伐履历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利用;未履历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利用”,也明确了环保验收与项目投产的先后顺序,即必须要前辈行验收并通过才能投产,以上两项条款存在高下抵牾的嫌疑,尤其在地方环保部门在司法过程中,对上述条款理解不一样,项目投产后再验收是否属于“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一贯没有明确的依据,给企业在手续办理、生产经营过程中带来了诸多不便。

  答:一、《培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培植项目配套培植的环境保护举动步伐履历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利用”,明确哀求先验收、后投产。
二、《培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培植项目竣工后,培植单位应该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培植项目环境保护举动步伐的培植和调试情形,体例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即培植单位可以对培植项目配套培植的环境保护举动步伐进行调试,相应的,其主体工程(生产工艺)应同步调试,“调试”不同于“投产”,两者之间并不抵牾。

10关于验收过程中是否进行环境质量影响监测的回答

  问:根据《培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能指南 污染影响类》中“6.3.2 环境质量影响监测:紧张针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关注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质量,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环境、辐射环境质量等的监测。
”怎么判断这个“关注的”。
如环评报告中三同时验收表提到地下水防渗哀求,且环境监测操持中有地下水监测种别,在开展项目验收过程中是否该当进行地下水监测?

  答:一、《培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能指南 污染影响类》“6.3.2 环境质量影响监测:环境质量影响监测紧张针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关注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质量,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环境、辐射环境质量等的监测”中“关注的”,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环评审批文件中明确列出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验收中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可以为确定培植项目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程度供应依据。
二、如环评报告中“三同时”验收表提到地下水防渗哀求,且环境监测操持中有地下水监测类别的,应在验收中开展地下水监测,监测点位和因子可参照环评哀求选取。

11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举动步伐由排污单位卖力组织验收有关问题的回答

问:2017年8月3日,环保部下发《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事情的关照》(环办环监﹝2017﹞61号),明确提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或者改造事情完成后,应由购置培植的紧张出资方按照有关技能标准规范组织验收,验收有关资料交有统领权的环保部门备案”。
现就实际实行过程中碰着的问题恳请予以辅导,详细情形如下:

1.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后哀求多永劫光完成验收?未按时限哀求完成验收的,是否有相应法律法规予以惩罚?

2.排污单位组织验收是否须要有关专家参与,是否有详细的操作流程?

3.对排污单位报备的验收资料,环保部门是否要出具见地?是否要进行现场审核?

4.排污单位出具的自动监控举动步伐验收报告是否有详细魄式和内容哀求?

5.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举动步伐验收情形是否须要公示?公示期多久?6.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举动步伐验收韶光应以比对监测报告题名日期、自动监控举动步伐验收报告题名日期还是验收资料报备日期为准?

  答:1.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履行验收过程的详细问题,可参考《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能规范》(HJ 7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能规范》(HJ 354)和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出台的有关规定。
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我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没有逼迫性哀求。

2.对未按哀求完成验收的,现行法律中没有针对性的惩罚条款。
但重点排污单位应该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装利用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担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卖力。
监管司法中创造未按规定安装利用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未担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或以修改、假造监测数据等躲避监管的办法排放污染物的,应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一百条和《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八十三条等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12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有关问题请示的回答

问:根据《培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版,个中第十八类47条规定“以再生塑料为质料的”塑料制品制造项目应体例环境影响报告书。
叨教该条款是指企业自己生产再生塑料用于生产塑料制品的培植项目和企业外购再生塑料用于生产塑料制品的培植项目都应体例环境影响报告书,还是仅对付企业自己生产再生塑料用于生产塑料制品的培植项目应体例环境影响报告书,企业外购再生塑料用于生产塑料制品的培植项目是否只需体例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培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版,个中第三十类86条规定“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除分拣洗濯工艺的)、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项目应体例环境影响报告书。
叨教仅对废五金、废轮胎等进行剪切、破碎、磨粉等大略物理加工,不进行提炼、冶炼及化学处理,是否须要体例体例环境影响报告书?

  答:“企业自己生产再生塑料用于生产塑料制品的培植项目”和“企业外购再生塑料用于生产塑料制品”的培植项目都应根据《名录》“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47塑料制品制造”的“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以再生塑料为质料的;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分类体例环境影响报告书。
来信所提“仅对废五金、废轮胎等进行剪切、破碎、磨粉等大略物理加工,不进行提炼、冶炼及化学处理”,与《名录》“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中“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的“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除分拣洗濯工艺的)、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符合,应体例环境影响报告书。

13关于机制炭生产项目环评文件类型确定的回答

  问:根据《培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机制炭生产项目可以归类在“三十、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中的“其他”体例环境影响报告表。
但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创造木炭竹炭制造项目归类在2663林产化学品制造,可以归类在“十五、化学质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6专用化学品制造”中的“除纯挚稠浊和分装外的”体例环境影响报告书?在项目实际操作过程中,不知道此类项目该当体例环境影响报告表还是环境影响报告书。

  答:制炭生产项目可按照《培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 第44号)(以下简称《名录》)“三十、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中“86废旧资源(含生物质)加工、再生利用”的“其他”种别,体例环境影响报告表。

14关于重金属自动监控举动步伐验收等干系问题的回答

  问:目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环保家当协会暂不发放总锌、总铜、总镍、总铬重金属自动监控举动步伐环保产品认证和适用性检测报告,因此海内市场上以上设备均不具有干系证书,但目前梧州市有部分企业已安装这些设备,企业已进行自主验收,现提交材料进行备案,唯独短缺环保产品认证和适用性检测报告处理,是否可以给其备案? 2.如果这些不具备环保产品认证和适用性检测报告的自动监控举动步伐,环保部门给其进行验收备案,在日后运行涌现问题,如数据超标、比对不合格等,环保部门进行了备案惩罚,企业以没有环保产品认证等,不具备最基本的安装条件,不认可这台仪器的数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该怎么应对?

答:一、污染源自动监控举动步伐验收备案不属行政容许。
是否具备环保产品认证和适用性检测报告,不应作为是否备案的前置条件。
二、《环境保护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利用监测设备,担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明确,排污单位应该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卖力。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见地》明确“取消环境保护部门卖力的有效性审核。

重点排污单位自行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测的手工比对,及时处理非常情形,确保监测数据完全有效。
自动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惩罚等监管司法的依据。
”按照以上哀求,应依法落实企业主体任务,由重点排污单位按照标准、规范哀求,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通过开展比对监测、定期检定和校准校验等办法,担保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自动在线监控数据运用于环境行政司法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环监函〔2016〕1506号)明确“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数据与其他有关证据共同构成证据链,可以运用于环境行政司法”。
超标数据与现场检讨获取的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排污单位确实存在污染物排放超标违法行为时,监测数据可作为环境行政惩罚的依据。

15关于州里污水处理厂干系法规问题的回答

  问:对付州里污水处理厂干系法规是否同城镇污水厂哀求?我所在企业为州里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6000吨/日,排入资江的一条分支,对付环保验收、在线监测等,对付县城的污水厂有明确的哀求,但是到乡里面,这一块的哀求是一样的吗?其余,对付环保在线监测的哀求,能否给个明确的指示,是否须要安装,须要安装哪些,有哪些法律法规进行了规定?

答:一、关于环保验收 《培植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体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培植项目竣工后,培植单位应该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培植的环境保护举动步伐进行验收,体例验收报告”。
根据《培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培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来信所述州里污水处理厂应该体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按照有关哀求自行开展竣工验收。

二、关于在线监测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该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担保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应该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公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掌握指标的哀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成分,商同级有关部门确定。
来信所述州里污水处理厂如属于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或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确定其出水实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应该依法依规安装利用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利用、管理等详细哀求,按照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排污容许证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有关规定实行。

来源:环保365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如需转载请保留原文地址:http://www.baanla.com/ktwx/93322.html

XML地图 | 自定链接

Copyright 2005-20203 www.baidu.com 版权所有 | 琼ICP备2023011765号-4 | 统计代码

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均只可用于学习参考,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1234567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