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3:39:38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进一步规范固体饮料标签标注。
规定,固体饮料产品名称不得与已经批准发布的分外食品名称相同;应该在产品标签上能干标示反响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固体饮料”,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示版面其他笔墨(包括牌号、图案等所含笔墨)。同时强调,直接供应给消费者的蛋白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分外用场固体饮料、风味固体饮料,以及添加可食用菌种的固体饮料最小发卖单元,还应在同一展示版面标示“本产品不能代替分外医学用场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分外食品”作为警示信息,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利用黑体字印刷,警示信息笔墨应与警示信息区域背景有明显色差。公告哀求,固体饮料标签、解释书及宣扬资料不得利用笔墨或者图案进行昭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未成年人、老人、病人、存在营养风险或营养不外子群等特定人群,不得利用生产工艺、质料名称等昭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知足特定疾病人群的分外须要等。
(总台央视 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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