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4: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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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下,有些小伙伴会选择
在朋友圈带货做广告
温馨提醒!
朋友圈带货可不是一件随意马虎的事哦
发布虚假广告、售卖分外商品、
不正当竞争等都可能涉嫌违法,
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哦!
有些内容发了就违法,查到就被罚
你准备好罚金了没?
先给你看看下面的漫画
感想熏染一下
没看明白?
没紧要,帮你总结一下知识点:
1 药品、喷鼻香烟、医疗东西等分外商品不能在朋友圈里发广告!
(药品和医疗东西等商品经由审查的广告除外)(药品和医疗东西等商品经由审查的广告除外)
否则......罚!
2 保健食品、奶粉等商品,号称有疗效,号称包治百病,号称绝对安全......
全部都要罚!
3 “最好吃”“最好看”“最高级”“最实用”“最俏丽”......
都是广告极限词,罚罚罚!
!
不少人要问了
那药品、医疗东西、扮装品……
这些广告有哪些违法行为
我们想详细理解一下!
安排√
本日就来系统说说各行业的
各种广告违法行为
请广大广告从业者、消费者朋友看仔细
创造“中枪”的广告
赶紧整改!
等到真的重罚了
别说我没提醒你!
全文略长
建议先点右上角“转发收藏”哦
序号
禁止或容许事变
禁止或容许准入方法描述
设定依据
1
未得到容许不得从事广告发布业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的,要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广告法》第29条、《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第2条
2
未得到容许不得发布广告
医疗、药品、医疗东西、保健食品、分外医学用场配方食品、农药、兽药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在发布广告前要对内容进行审查。
《广告法》第46条、《药品、医疗东西、保健食品、分外医学用场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审查暂行办法》)第2条
序号
商品或做事种别
禁止的详细内容或环境
设定依据
1
所有种别广告
不得违反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场、质量、身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许诺等或者对做事的内容、供应者、形式、质量、价格、许诺等有表示的应该准确、清楚、明白的规定;
《广告法》第8条
2
不得违反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做事附带赠予的,应该昭示所附带赠予商品或者做事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办法的规定;
《广告法》第8条
3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该昭示的内容显著、清晰表示的规定;
《广告法》第8条
4
不得利用或者变响应用中华公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广告法》第9条
5
不得利用或者变响应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事情职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广告法》第9条
6
不得利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广告法》第9条
7
不得危害国家的肃静或者利益,透露国家秘密;
《广告法》第9条
8
不得妨碍社会安定,危害社会公共利益;
《广告法》第9条
9
不得危害人身、财产安全,透露个人隐私;
《广告法》第9条
10
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广告法》第9条
11
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钱、迷信、胆怯、暴力的内容;
《广告法》第9条
12
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广告法》第9条
13
不得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广告法》第9条
14
不得危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康健;
《广告法》第10条
15
不得违反广告内容涉及的事变须要取得行政容许,应该与容许的内容相符合的规定;
《广告法》第11条
16
不得违反广告利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应该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的规定;不得违反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该明确表示的规定;
《广告法》第11条
17
不得违反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该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规定;
《广告法》第12条
18
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
《广告法》第12条
19
禁止利用未付与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
《广告法》第12条
20
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做事;
《广告法》第13条
21
不得违反广告应该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的规定;
《广告法》第14条
22
除医疗、药品、医疗东西外不得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利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东西相稠浊的用语;
《广告法》第17条
23
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法》第28条
24
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发卖的产品或者供应的做事,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做事;
《广告法》第37条
25
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资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公益广告除外;
《广告法》第39条
26
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做事的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其哀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做事的内容;不得含有可能引发其模拟不屈安行为的内容;
《广告法》第40条
27
“驰名牌号”字样不得用于广告宣扬;
《牌号法》第14条
28
以抽奖式有奖发卖办法推销商品或做事的,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
2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或环境。
干系法律法规
1
医疗
广告
不得遮盖真实情形或者供应虚假材料申请广告审查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医疗广告审查批准;
《广告法》第65条
2
不得假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广告法》第48条
3
医疗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担保;解释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举、证明;
《广告法》第16条
4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做事供应者不得以先容康健、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禁止利用新闻、医疗资讯做事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医疗广告;
《广告法》第19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16条
5
不得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广告;
《广告法》第40条
6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下列环境:涉及医疗技能、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担保治愈或者隐含担保治愈的;宣扬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淫秽、迷信、荒诞的;贬低他人的;利用患者、卫生技能职员、医学教诲科研机构及职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利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7条
7
不得违反发布医疗广告应该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的规定;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14条
8
有关医疗机构的人物专访、专题宣布等宣扬内容不得涌现有关医疗机构的地址、联系办法等医疗广告内容;不得在同一媒介的同一韶光或者版面发布该医疗机构的广告;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16条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或环境。
干系法律法规
1
药品广告(分外医学用场配方食品广告适用药品广告管理规定,《食品安全法》第80条)
不得遮盖真实情形或者供应虚假材料申请广告审查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药品、分外医学用场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批准;
《广告法》第65条、《审查暂行办法》第30条
2
不得假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广告法》第48条
3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分外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不得作广告;上述规定之外的处方药和分外医学用场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之外发布广告;
《广告法》第15条、《审查暂行办法》第21条、第22条
4
药品广告、分外医学用场配方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担保;解释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分外医学用场配方食品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举、证明;
《广告法》第16条
5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解释书不一致;
《广告法》第16条
6
不得违反药品广告应该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的规定,如处方药广告未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未显著标明非处方药标识(OTC)和“请按药品解释书或者在药师辅导下购买和利用”;
《广告法》第16条、《审查暂行办法》第5条、第10条
7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做事供应者不得以先容康健、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
《广告法》第19条
8
不得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广告;
《广告法》第40条
9
不得违反分外医学用场配方食品应该显著标明适用人群、“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利用”“请在年夜夫或者临床营养师辅导下利用”的规定;
《审查暂行办法》
第8条、第10条
10
不得违反药品、分外医学用场配方食品广告应该显著标明广告批准文号的规定;
《审查暂行办法》
第9条、第10条、第25条
11
不得利用或者变响应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事情职员、军队单位或者军队职员的名义或者形象,或者利用军队装备、举动步伐等从事广告宣扬;
《审查暂行办法》第11条
12
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举、证明;
13
不得含有违反科学规律,昭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疗所有疾病、适应所有症状、适应所有人群,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
14
不得含有引起"大众年夜众对所处康健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怖,或者使"大众误解不该用该产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内容;
15
不得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浸染”“毒副浸染小”;昭示或者暗示身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担保等内容;
16
不得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予”等勾引性内容,“评比、排序、推举、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担保性内容,鞭策消费者任意、过量利用药品、分外医学用场配方食品的内容;
17
不得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办法、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咨询电话、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做事的内容;
18
药品广告、分外医学用场配方食品广告批准文号超过有效期不得连续发布广告;
《审查暂行办法》
第18条、第26条
19
主体资格证照被吊销、撤销、注销的,产品注册证明文件、备案凭据或者生产容许文件被撤销、注销的申请人不得连续发布审查批准的广告;
《审查暂行办法》第19条
20
不得发布未审查通过的内容,不得剪辑、拼接、修正广告审查内容;
《审查暂行办法》第20条
21
军队特需药品、军队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以及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依法停滞或者禁止生产、发卖或者利用的药品和分外医学用场配方食品不得发布广告;
《审查暂行办法》第21条
22
不得利用处方药或者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名称为各种活动冠名进行广告宣扬;
《审查暂行办法》第22条
23
不得利用与处方药名称或者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名称相同的牌号、企业字号在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以外的媒介变相发布广告,也不得利用该牌号、企业字号为各种活动冠名进行广告宣扬;
24
分外医学用场婴儿配方食品广告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广告;
25
处方药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5条
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或环境。
干系法律法规
1
医疗
东西
广告
不得遮盖真实情形或者供应虚假材料申请广告审查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医疗东西广告审查批准;
《广告法》第65条、《审查暂行办法》第30条
2
不得假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广告法》第48条
3
戒毒治疗的医疗东西不得作广告;
《广告法》第15条、《审查暂行办法》第21条
4
医疗东西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担保;解释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分外医学用场配方食品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举、证明;
《广告法》第16条
5
不得违反推举给个人自用的医疗东西的广告,应该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解释书或者在医务职员的辅导下购买和利用”的规定;不得违反医疗东西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把稳事变的,广告中应该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把稳事变详见解释书”的规定;
《广告法》第16条
6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做事供应者不得以先容康健、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
《广告法》第19条
7
不得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广告;
《广告法》第40条
8
不得违反医疗东西广告应该显著标明广告批准文号的规定;
《审查暂行办法》
第9条、第10条、第25条
9
不得利用或者变响应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事情职员、军队单位或者军队职员的名义或者形象,或者利用军队装备、举动步伐等从事广告宣扬;
《审查暂行办法》第11 条
10
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举、证明;
11
不得含有违反科学规律,昭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疗所有疾病、适应所有症状、适应所有人群,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
12
不得含有引起"大众对所处康健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怖,或者使公众年夜众误解不该用该产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内容;
13
不得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浸染”“毒副浸染小”;昭示或者暗示身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担保等内容;
14
不得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予”等勾引性内容,“评比、排序、推举、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担保性内容,鞭策消费者任意、过量利用药品、保健食品和分外医学用场配方食品的内容;
15
不得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办法、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咨询电话、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做事的内容;
16
医疗东西广告批准文号超过有效期不得连续发布广告;
《审查暂行办法》第18 条
17
主体资格证照被吊销、撤销、注销的,产品注册证明文件、备案凭据或者生产容许文件被撤销、注销的申请人不得连续发布审查批准的广告;
《审查暂行办法》第19条
18
不得发布未审查通过的内容,不得剪辑、拼接、修正广告审查内容;
《审查暂行办法》第20条
19
依法停滞或者禁止生产、发卖或者利用的医疗东西不得发布广告;
《审查暂行办法》第21 条
2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或环境。
干系法律法规
1
扮装品
广告
不得宣扬医疗浸染、疾病治疗功能,不得利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东西相稠浊的用语;
《广告法》第17条
2
不得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广告;
《广告法》第40条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或环境。
干系法律法规
1
保健
食品
广告
不得遮盖真实情形或者供应虚假材料申请广告审查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批准;
《广告法》第65条、《审查暂行办法》第30条
2
不得假造、变造或者转让广告审查批准文件;
《广告法》第48条
3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担保;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康健所必需;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举、证明;
《广告法》第18条
4
不得违反保健食品广告应该显著标明“本品不能替代药物”的规定;不得违反保健食品广告应该显著标明保健食品标志、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的规定;
《广告法》第18条、《审查暂行办法》第7条
5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做事供应者不得以先容康健、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
《广告法》第19条
6
不得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发布广告;
《广告法》第40条
7
不得违反保健食品广告应该显著标明广告批准文号的规定;
《审查暂行办法》第9条、第10条、第25条
8
不得利用或者变响应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事情职员、军队单位或者军队职员的名义或者形象,或者利用军队装备、举动步伐等从事广告宣扬;
《审查暂行办法》11条
9
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家、学者、医师、药师、临床营养师、患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举、证明;
10
不得含有违反科学规律,昭示或者暗示可以治疗所有疾病、适应所有症状、适应所有人群,或者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
11
不得含有引起"大众年夜众对所处康健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怖,或者使"大众误解不该用该产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内容;
12
不得含有“安全”“安全无毒副浸染”“毒副浸染小”;昭示或者暗示身分为“天然”,因而安全性有担保等内容;
13
不得含有“热销、抢购、试用”“家庭必备、免费治疗、免费赠予”等勾引性内容,“评比、排序、推举、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担保性内容,鞭策消费者任意、过量利用保健食品的内容;
14
不得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办法、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咨询电话、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做事的内容;
15
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超过有效期不得连续发布广告;
《审查暂行办法》第18 条
16
主体资格证照被吊销、撤销、注销的,产品注册证明文件、备案凭据或者生产容许文件被撤销、注销的申请人不得连续发布审查批准的广告;
《审查暂行办法》第19条
17
不得发布未审查通过的内容,不得剪辑、拼接、修正广告审查内容;
《审查暂行办法》第20条
18
依法停滞或者禁止生产、发卖或者利用的保健食品不得发布广告;
《审查暂行办法》第21 条
1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或环境。
干系法律法规
1
互联网
不得以先容康健、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东西、保健食品广告;
《广告法》第19条
2
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利用网络;不得违反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该显著标明关闭标志规定,确保一键关闭;
《广告法》第44条、《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8条
3
互联网广告不得违反应该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的规定,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7条
4
不得以欺骗形式诱利用户点击广告内容;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第8条
5
未经许可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或环境。
干系法律法规
1
新闻媒体
不得以新闻宣布形式变相发布广告;
《广告法》第14条
2
不得违反发布广告应该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差异规定;
3
不得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广告法》第20条
4
不得以先容康健、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东西、保健食品广告;
《广告法》第19条
5
在针对未成年人的新闻媒体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东西、扮装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康健的网络游戏广告;
《广告法》第40条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或环境。
干系法律法规
1
广告
代言
广告代言人不得为其未利用的商品或者未接管过的做事作推举、证明;
《广告法》第38条
2
不得利用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3
广告代言人不得在医疗、药品、医疗东西、保健食品、分外医学用场配方食品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代言的广告中作推举、证明;
《广告法》第16条、第18条、第38条以及《审查暂行办法》第11条
4
在虚假广告中作推举、证明受到行政惩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广告法》第38条
5
不得对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的商品、做事作推举、证明;
《广告法》第38条、《广告法》第62条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代言的其他内容或环境。
干系法律法规
1
不得在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广告法》第20条
2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违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规定;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不得供应设计、制作、代理做事,广告发布者不得发布;
《广告法》第34条
3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违反公布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的规定;
《广告法》第35条
4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赞许或者要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办法向其发送广告;
《广告法》第43条
5
不得违反以电子信息办法发送广告的,应该昭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办法,并向吸收者供应谢绝连续吸收的办法的规定;
6
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做事供应者不得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利用其场所或者信息传输、发布平台发送、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不予以制止;
《广告法》第45条
7
广告发布单位不得违反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的规定;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第12条
8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不得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发布登记;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第15条
9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不得违反发布登记事变发生变革,应该办理变更登记的规定;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或环境。
干系法律法规
法》第34条
3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违反公布其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的规定;
《广告法》第35条
4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赞许或者要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办法向其发送广告;
《广告法》第43条
5
不得违反以电子信息办法发送广告的,应该昭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办法,并向吸收者供应谢绝连续吸收的办法的规定;
6
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做事供应者不得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利用其场所或者信息传输、发布平台发送、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不予以制止;
《广告法》第45条
7
广告发布单位不得违反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的规定;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第12条
8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不得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发布登记;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第15条
9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不得违反发布登记事变发生变革,应该办理变更登记的规定;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或环境。
干系法律法规
怎么样?
找到你家广告种别了么?
如果违法,务必立即改正哦!
来源/市场监管半月沙龙、四川药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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