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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实际案例出发,剖析了针对“参数特色”的常见无效情由,并磋商了相应的撰写改进方案。
作者 | 马志锋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闫 宇 北京魏启学状师事务所
编辑 | 布鲁斯
“参数特色”限定是一种让人又爱又恨的权利哀求撰写办法,对付申请人/专利权人来说,由于难以检索到直接公开了该参数的现有技能,是其申请得到授权以及专利权被坚持有效的主要成分,因此在撰写中深受青睐;但对付非自己申请的专利,存在举证困难等问题而难以将其无效,又倍受痛恶。然而,随着参数限定的专利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也逐渐引起各方重视,对付“参数特色”的审查也趋于严格,更多的举证任务在授权、确权程序中被分配给申请人/专利权人。从近几年的专利无效的案例来看,不清楚、公开不充分、不支持、新颖性和创造性等无效情由都有可能将包含参数特色限定的权利哀求无效。本文从实际案例出发,剖析了针对“参数特色”的常见无效情由,并磋商了相应的撰写改进方案。
一、针对“参数特色”的无效情由和案例
1、权利哀求不清楚息争释书公开不充分
审查指南规定,产品权利哀求常日应该用产品的构造特色来描述,分外情形下,许可借助物理或者化学参数表征。当利用参数表征时,所利用的参数必须是所属技能领域的技能职员根据解释书的教导或通过所属技能领域的惯用手段可以清楚而可靠地加以确定的[1],参数必须是清楚的[2]。
根据授权确权中权利哀求的阐明规则[3],权利哀求中的用词应该理解为所属技能领域的技能职员在阅读权利哀求书、解释书及附图后所理解的常日含义。权利哀求的用语在解释书及附图中有明确定义或者解释的,按照其界定。如果还不能确定,则可以结合常日采取的技能词典、技能手册、工具书、教科书、国家或者行业技能标准等界定。
产品权利哀求中利用的参数特色有很多是发明人自定义的,不随意马虎确定其常日含义,也难以结合技能词典、教科书等来界定。对付这类参数特色,如果解释书中对该参数的解释不足清楚,则可能导致本领域技能职员无法确定权利哀求的保护范围或者无法履行。
其余,参数特色每每涉及在一定条件下对产品、原材料等的某项物理、化学特性进行检测。由于测定方法和条件对付测试结果的影响很大,因此清晰而明确的测定方法和条件对付界定权利哀求的保护范围以及履行专利的技能方案非常主要。当参数特色的测试方法或条件不清楚或不愿准时,权利哀求有可能会被认为保护范围不清楚,或者有可能会被认为依据解释书公开的内容无法履行。
【案例1】
参数的定义和测定条件不清楚
第53229号无效审查决定涉及专利号为200780042463.2,名称为“光反射用热固化性树脂组合物……”的发明专利,其权利哀求1如下:
“1、一种光反射用热固化性树脂组合物,其特色在于,其是含有热固化性身分和白色颜料E的光反射用热固化性树脂组合物,在模塑温度100℃~200℃、模塑压力20MPa以下、及模塑韶光60~120秒的条件下,通报模塑时产生的溢料长度为5mm以下,热固化后的波长350nm~800nm下的光反射率为80%以上,所述热固化性身分含有环氧树脂A,所述E白色颜料为选自由氧化铝、氧化镁、氧化锑、氧化钛、氧化锆、无机中空粒子构成的组中的至少一种。”
要求人主见权利哀求1中“溢料长度”的含义不清楚,其测定条件也不清楚。
合议组认为,权利哀求1中的参数特色“在模塑温度100℃~200℃、模塑压力20MPa以下、及模塑韶光60~120秒的条件下,通报模塑时产生的溢料长度为5mm以下”没有清楚、明确地表达哀求保护的发明,也没有清楚地界定该权利哀求的保护范围。
首先,解释书中有关“溢料长度”描述和定义不足清楚,本领域技能职员根据解释书的记载,不能清晰而确定地其是指下模具6条间隙中流入的溢料长度,还是专利权人所主见的高下模具贴合面之间流入的“渗出溢料”长度。
其次,权利哀求1中溢料长度的测定条件不能清楚地、确定地表达出其哀求保护的发明,没有清楚地界定该权利哀求的保护范围。权利哀求1中限定的测定条件“模塑温度100℃~200℃、模塑压力20MPa以下、及模塑韶光60~120秒”可能有两种阐明,一种是专利权人主见的“在所限定的任一条件下,只要有一个丈量结果知足限定的参数数值范围即可”。然而,解释书中除履行例、比较例部分给出在特定测定条件下的溢料长度外,没有任何关于其他测定条件下溢料长度的描述息争释,不能依据本专利解释书清晰、明确地得出上述专利权人主见的阐明。另一种阐明是,在所限定的各测定条件下,测定的参数数值都该当在限定的数值范围内。因此,对付权利哀求1中溢料长度的测定条件的限定,产生了如上两种理解并导致明显不同的两个保护范围。
综上,权利哀求1没有清楚地表述哀求保护的范围。在此根本上200780042463.2号发明专利权被发布全部无效。
【案例2】
自定义参数的测试方法公开不充分
第563247号无效审查决定涉及专利号为201810696957.2,名称为“正极极片及电池”的发明专利,其权利哀求1如下:
1.一种正极极片,包括……,且所述正极膜片的0I值C0I小于即是150;个中,正极膜片的0I值C0I=C003/C110,C003为正极极片的X射线衍射图谱中003特色衍射峰的峰面积,C110为正极极片的X射线衍射图谱中110特色衍射峰的峰面积;所述正极极片还知足关系式:0.015≤C0I≤4,表示正极膜片的面密度,单位为g/cm2。
合议组认为本专利技能方案须要通过实验结果剖析得出,同时实验结果也是表示发明技能效果的性能数据;但解释书中测定方法不明确,本领域技能职员无法根据解释书的记载重现其实验过程得到干系数据结果,从而既不能得到干系技能手段,也不能确定其技能效果,因此解释书公开不充分。
【案例3】
常规参数的测试方法公开不充分
第49079号无效审查决定涉及专利号为201180055930.1、名称为“改进的铅酸电池隔板、电池、及干系方法”的发明专利,其权利哀求1如下:
“1. 一种铅酸电池隔板,包括正面和背面,所述隔板包含:……,所述隔板具有以下特性中的至少三种特性:背幅片厚度为125-250微米;击穿阻力>10N;Perox测试40小时的抗氧化性>50%的初始横向加工方向的伸长;抗电阻性<60mcm2;具有锑合金的水量丢失<1.5g/Ah;具有非锑合金的水量丢失<0.8g/Ah。
要求人主见解释书中没有公开权利哀求1中限定的6种隔板特性参数的测试方法。专利权人认为:所述6种参数都是常规的,本领域技能职员清楚如何进行测试。
合议组认为:测试方法的步骤、试验条件直接影响得到的参数值:同一特性在不同的测试条件下,得到的特性参数数值不同。
本专利解释书中未记载所述多种特性的测试方法,关于测试的步骤、所采取的技能手段和环境条件均未涉及。虽然所涉及的隔板特性是隔板生产过程中常常关注的,但并没有证据证明在申请日前,上述测试方法在本领域中存在统一的标准,本领域中提及各个特性参数常日仍须标明试验方法和条件或者所参照的标准。本领域技能职员既没有解释书详细指引,也没有统一标准可供参照,采取的测试方法不能担保相同,因此测试得到的结果也不具有可比性。
所述特性的测试方法对付本领域技能职员而言是暗昧不清的,本领域技能职员依据解释布告录的内容无法履行,解释书公开不充分。
2、得不到解释书支持
为了证明利用参数限定的产品权利哀求相对付现有技能的产品具备创造性,解释书中须要记载由所述参数特色带来的技能效果,并供应实验数据来支持。如果供应的实验数据不敷以证明声称的技能效果是由所述参数特色带来的,则含有所述参数特色的权利哀求有可能会被认为得不到解释书的支持。
其余,如果参数特定被确认与发明点密切干系,但其范围涵盖了无法办理发明技能问题或者效果难以预见的技能方案,则权利哀求会被认为得不到解释书支持。
【案例4】
自定义参数的技能效果难以预期
第563598号无效审查决定涉及专利号为201180023904.0、名称为“含芝麻的酸性液体调味料”的发明专利,其无师法式中修正后的权利哀求1如下:
“1. 一种液体调味料,含有芝麻、醋酸、以及选自丁酸、已酸及6-甲基-5-庚烯-2-酮中的至少一种, 个中,在将所述液体调味料的喷鼻香气身分用固相微提取-气相色谱质量剖析法进行测定的情形下,丁酸、己酸及6-甲基-5-庚烯-2-酮的各峰面积相对付醋酸的峰面积之比知足下述条件(a)~(c)中的任一个以上:
(a)丁酸:0.0001~0.02
(b)己酸:0.0001~0.05
(c)6-甲基-5-庚烯-2-酮:0.00001~0.005。”
合议组认为,本专利履行例实际验证的是特定液体调味料配方中(醋酸等组分的含量不变)不同丁酸、己酸、及6-甲基-5- 庚烯-2-酮添加量对付保持芝麻芳香的效果均优于不添加上述组分的比拟例,基于上述独身只身分实验结果,本领域技能职员可以直接得出的实验结论是在该特定液体调味料配方中,保持芝麻芳香的效果与该液体调味估中丁酸、己酸、及6-甲基-5-庚烯-2-酮的添加(或添加量)干系。在未验证不同醋酸浓度对技能效果的影响的情形下,本领域技能职员不能得出所述技能效果和丁酸、己酸、及6-甲基-5-庚烯-2-酮与醋酸的比例干系的实验结论。
由于机理不明确, 本领域技能职员实际并不清楚本专利所验证的配方中哪些身分会影响芝麻芳香的保持,在此情形下,本领域技能职员基于特定配方(对应特定喷鼻香气组成)的实验结果难以预期权利哀求所限定的选择范围广泛的任意配方均能通过所述喷鼻香气身分中组分比例的限定实现保持芝麻特有芳香的技能效果。
因此,本专利权要求1所概括技能方案中包含了推测的内容,而厥后果又难于预先确定和评价,超出相识释书公开的范围,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干系规定。
【案例5】
数值范围内存在坏点
第58573号无效审查决定涉及专利号为201720090970.4、名称为“一种二次电池及加热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其权利哀求1如下:
“1. 一种二次电池,包括……;其特色在于, ……所述外包装层压膜的总厚度为t,所述复合极耳的总厚度为p;所述熔融树脂层的厚度为c,所述内部树脂层厚度为a;所述密封部的厚度为h,h知足以下公式:
2t+p-(2c+2a)95% < h < 2t+p-(2c+2a)5%。”
比拟例1-2所选择的h值处于通过所述公式确定的范围之内,但本专利已经通过实验明确比拟例1-2不能办理本专利所要办理的技能问题。
合议组认定权利哀求1至10的保护范围均涵盖了无法实现本专利技能效果和无法预见效果的技能方案,且该技能方案并不当然打消于权利哀求的保护范围之外,故本领域技能职员难以确信,权利哀求1至10所限定的技能方案能够实现本专利解释书所要办理的技能问题,并达到相同的技能效果,其没有得到解释书的支持。
3、新颖性
对付包含参数特色的产品权利哀求,常常涌现其与现有技能的差异仅在于所述参数特色的环境,此时,如果该参数特色隐含了哀求保护的产品具有差异于比拟文件产品的构造和/或组成,则该权利哀求具备新颖性;相反,如果根据该参数无法将哀求保护的产品与比拟文件产品区分开,则在授权过程中审查员可推定权利哀求不具备新颖性[4] [5]。
但是,在无效审查中,举证任务常日分配给无效要求人,须要其举证证明现有技能产品也一定具有相应的参数特色。比较常见的手段是:通过解释制备方法相同来证明产品相同、通过重复比拟文件的履行例并检测所述参数特色来证明产品相同、或者通过得到利用公开类证据并检测所述参数特色来证明产品相同。然而,对付大多数专利来说,这是难以进行举证的,对此,根据2023年的一件备受关注的无效行政诉讼案件(以下案例8)中,最高公民法院给出了将“非常规参数”的干系举证任务更多地分配给专利权人的见地。
【案例6】
由制备方法相同推定一定具备参数特色
第28343号无效审查决定涉及专利号为200780009180.8、名称为“冷轧钢板及其制造方法、电池及其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其权利哀求2如下:
“2. 一种冷轧钢板,以质量%计含有C:0. 0040%以下、Si:0.02%以下、Mn:0. 14~0.25%、P:0.020%以下、S:0. 015%以下、N:0.0040%以下、Al:0. 020~0.070%、Nb:0. 005%以上且不敷0.020%、知足下述式(3)或式(4)的Ti、以及知足所述式(1)或式(2)的B,余量由Fe和不可避免的杂质构成,铁素体组织的均匀结晶粒径在12.0m以下,r值的面内各向异性r为-0.20≤r≤0.20;……。”
权利哀求2与附件1的差异仅在于附件1没有明确公开权利哀求1中的两个参数特色:“铁素体组织的均匀结晶粒径在12.0m以下、r值的面内各向异性r为-0.20≤r≤0.20”的技能特色”。
合议组认为,只管附件1没有明确公开权利哀求2的上述参数限定,但由于其制备方法与本专利的相同,由此附件1制得的产品也一定具备该参数特性,据此可以推定权利哀求2相对附件1不具备新颖性。
【案例7】
根据比拟文件履行例的记载制作样品并丈量样品的干系参数
第562666号无效审查决定涉及专利号为201780016029.0、名称为“牙刷”的发明专利,其权利哀求1如下:
“1. 一种牙刷,其特色在于,具备把手体,所述把手体具备头部、延伸至该头部设置的颈部和延伸至该颈部设置的把手部,所述头部的植毛面上植入有毛束,通过下述方法()测定的所述头部的挠曲量A和通过下述方法()测定的所述颈部的挠曲量B之积为0.8~10,方法():……;方法():……。”
证据5公开了权利哀求1的牙刷的构造特色,但未记载根据所述特定方法测定的头部挠曲量A和颈部的挠曲量B之积。
要求人根据证据5的实验例1,委托第三方模具公司制造相应尺寸的 POM 材质牙刷实物(即证据 6-9),并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本专利限定的方法丈量牙刷头部的挠曲量和颈部挠曲量(即证据 10)。丈量结果显示,依据证据5实验例1注塑成型的5支牙刷实物均公开了权利哀求 1-4、7-8的全部技能特色。
专利权人与要求人的争议焦点在于:证据5的实验例1公开的牙刷是否具有所述参数特色;证据6-10委托第三方制备的牙刷及检测结果是否能代表证据5的实验例1。
合议组认为:如果检测报告所检测的产品与现有技能中公开的产品方案对应同等,则检测报告的检测结果能够表明现有技能证据中公开的产品具有检测结果中的干系特性。证据7方案4与证据5实验例1的尺寸、轮廓和材料完备同等,能够确定证据7方案4与证据5实验例1对应同等。证据10检测的样品与证据7方案4对应同等,其丈量结果能代表证据5实验例1的牙刷。
在此根本上,合议组认定由证据5公开的前述内容及证据 10的丈量结果可知,证据5公开了本专利权利哀求1的全部技能特色,两者技能方案本色上相同,权利哀求1相对付证据5不具备新颖性。
【案例8】
供应“利用公开”证据并丈量干系参数
第567474号无效审查决定涉及专利号为201280016850.X、名称为“涂装后耐蚀性精良的热压成形的高强度部件及其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其权利哀求1如下:
“1. 一种涂装后耐蚀性精良的热压成形的高强度部件,是热压成形而成的高强度部件,其特色在于,在钢板的表面具有包含Al-Fe金属间化合物相的合金镀层,该合金镀层由多种的金属间化合物相构成,所述多种的金属间化合物相中的含有40~65质量%Al的相的晶粒的均匀切片长度为3~20m,在此所说的均匀切片长度,是指在与钢板面平行的方向丈量出的长度,该Al-Fe合金镀层的厚度的均匀值为10~50m,该Al-Fe合金镀层的厚度的标准偏差相对付厚度均匀值的比知足下式:0<厚度的标准偏差/厚度均匀值≤0.15。……。”
要求人认为权利哀求1相对付证据2_18不具备新颖性。
证据2_18是一组利用公开证据,详细的载明了在意大利公证购买菲亚特500 型轿车并拆卸零部件的过程,并将零部件运输到上海进行吸收、然后进行检测。
专利权人主见:购买车辆的取证时,运送至修理厂过程中,存在更换部件的可能。不能证明车辆未进行过维修。未对“镀层的厚度的标准偏差相对付厚度均匀值的比”进行检测。
合议组认为要求人已经尽到了举证任务,其提交的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共同构成完全证据链,该证据链已经达到高度盖然性的标准,能够证明上述检测部件来自于所购车辆的原装部件。专利权人对其质疑的内容并未供应证据,菲亚特 500 型轿车为具有一定销量的车型,在该类型车辆中寻求反证并不存在举证障碍。
合议组认为,专利权人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没有异议,从不同试样测得的厚度标准差/均匀值在0-0.15之间,而非专利权人质疑的在同一晶相视野中丈量得到。因此权利哀求1的所有技能特色都已经被证据2_18公开,权利哀求1不具备新颖性。
【案例9】
现有技能中未利用过的非常规参数,推定公开
(2023)最高法知行终37号二审判决涉及专利号为00811303.3、名称为“压缩机”的发明专利,其权利哀求1如下:
“1. 一种压缩机,包括:……其特色在于,在所述电动机单元内形成有用于供自压缩机构单元排出的气体通过的气体通道,并且构成在定子铁芯的诸槽与电动机单元的定子中的线圈之间的槽隙部分的总面积与所述气体通道的全体面积之比被设定为0.3或更大。”
最高公民法院:如果权利哀求中的参数系现有技能中未利用过的非常规参数,专利文件没有充分公开该参数特色对产品构造或组成的影响,而比拟文件已经公开了与专利相同的发明构思,可能导致本领域技能职员难以对专利保护的产品与现有技能进行区分。此时,为防止专利权人或者申请人通过对现有产品特色以非常规参数特色形式重新定义来粉饰缺少新颖性的事实,掩护社会"大众的利益,该当由专利权人或者申请人证明或者充分解释两者存在不同;如果其无法证明或者充分解释两者存在不同,则可作出对其不利的推定,认定该专利权利哀求相对付比拟文件不具备新颖性。
涉案专利中的参数限定紧张表示的是不同的衡量标准和打算角度,本领域技能职员难以判断该打算办法是否隐含了权利哀求1和2要保护的产品具有差异于证据1的构造或组成。本领域技能职员亦难以判断证据1保护的产品是否有相应比值。专利权人未能根据本专利解释书或现有技能对两者构造上的差异予以证明或者作出有说服力的解释,在此情形下,可推定两者相同。4、创造性
在仅用构造和/或组成不能清楚地对产品进行限定的情形下,可以利用参数对产品进行限定,所述参数限定应该更为清晰的表达出技能方案,并与技能效果密切关联。若该参数限定与技能效果的关联并不明确,不能使本领域技能职员判断出选择了该参数范围的产品能够取得何种更为精良的技能效果,乃至使得技能方案的履行更为繁芜化,且缺少目的性,则这种参数特色的限定不能使技能方案具备创造性。
【案例10】
有差异无技能效果
第42578号无效审查决定涉及专利号为200410010483.X、名称为“抛光垫”的发明专利,其权利哀求1如下:
“1. 一种用于平整半导体基体的抛光垫,该抛光垫包含孔隙度为至少0.1体积%、在40℃和1rad/sec下KEL能量损耗因子为385-750 l/Pa以及40℃和1rad/sec下模量E′为100-400MPa的聚氨酯聚合物质料,该聚氨酯聚合物质料……。”
要求人认为权利哀求1与证据1的差异在于进一步限定了抛光垫的动态力学参数。但其属于材料本身的固有性子的表征,本领域技能职员根据公知的丈量技能,利用常规的丈量设备,即可得到相应的高分子材料的动态力学参数,因此,权利哀求1不具备创造性。
专利权人认为解释书表4和表5A的数据表明,能量损耗因子和模量E’与晶片的毛病表现出很强的干系性。因此,基于上述差异本发明所办理的技能问题至少是:供应一种具有改进的组合性能的抛光垫,以得到低毛病度的平整化的晶片。
合议组认为,表4和表5A抛光垫抛光后的晶片缺损情形完备相同,实质上无法表示出技能效果产生了差异。此外,从表中的数据看不出随着KEL和模量E’的变革,晶片的毛病程度有何同步的变革规律,因此,没有任何数据能够支持专利权人主见的上述参数与毛病程度之间有“很强的关联性”。
权利哀求1的参数的详细选择本色上没有给技能方案带来任何更为精良的技能效果,也没有通过对参数的选择实际办理何种技能问题。这种缺少意义的参数选择是本领域技能职员不付出创造性劳动就可以进行的,权利哀求1不具备创造性。
二、撰写改进方案的磋商
参数特色固然存在各种问题,但是对付一些特定领域和特定产品,每每又难以避免采取参数特色进行限定,因此,有必要磋商如何撰写解释书能够使得参数特色知足授权和确权程度中的哀求。
如上面的案例所示,参数表征的产品权利哀求被无效的缘故原由,每每是由于解释书中对参数本身、参数的测试方法、参数的技能效果等描述不足充分。通过改进解释书的撰写,可以大大降落与参数干系的无效风险。因此,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解释书的撰写,提高授权和确权成功的比例。
1、明确参数的含义
参数的含义不清楚有可能导致权利哀求保护范围不清楚,或者解释书公开不充分。
对付权利哀求中包含的参数,应该在解释书中对其进行清楚地解释,使得所属技能领域的技能职员根据解释书的教导或通过所属技能领域的惯用手段可以清楚而可靠地确定其含义。
特殊是对付自定义参数来说,应该在解释书中记载其定义,使本领域技能职员能够清楚地界定其范围。至少应该使所属技能领域的技能职员在阅读权利哀求书、解释书及附图后能得到唯一确定的阐明。
2、参数的测试方法、测试条件
参数的测试方法、测试条件不清楚或不愿定有可能导致权利哀求保护范围不清楚,或者解释书公开不充分。
在解释书中详细记载参数的测定方法,达到本领域技能职员能够重复的程度是必要的。特殊是对付自定义的参数的测定,须要从采样、样品规格、样品处理、测定步骤、测定条件、数据采集和处理等各个方面加以描述,确保依据解释书的记载能够得到确定的丈量值。
纵然是对付常规的参数,当现有技能存在多种已知的测试方法时,也须要指明采取的详细方法。在采取标准测试方法的情形下,应该记载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编号。
对付测试条件,特殊是对测试结果有本色性影响的条件,建议将其清楚地记载在解释书或权利哀求书中,其应该是本领域技能职员可以唯一确定的。
3、参数的技能效果
参数的技能效果记载不清或不足充分有可能会导致解释书公开不充分、不支持或者没有创造性。
对此可以考虑:第一,在解释书或履行例中,记载该参数所带来的技能效果。第二、最好以可能被当作最靠近的现有技能的文献中记载的方案为比较例,给出其不具有该参数和效果的实验数据。第三、供应的实验数据应该足以确认本发明的履行方案能够实现声称的技能效果。第四,验证实验应该尽可能打消其它成分的影响,且供应的实验数据应该足够多以证明声称的技能效果是由所述参数特色带来的,而不是由其它可能的影响成分带来的。第五技能效果避免仅大略地分为好、坏两个等级,最好划分更多的等级,分别对应不同优选程度的技能方案,以便在授权和确定程度中争辩创造性。
4、参数的数值范围
参数的数值范围概括不当,有可能导致权利哀求得不到解释书的支持或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
对此可以考虑:第一、除了在详细履行办法中进行记载之外,还需在履行例部分至少记载数值范围的两端端值以及一个以上的中间值的履行例,以避免审查见地中指出该数值范围过宽而存在不能办理发明所要办理的技能问题的技能方案。第二、数值范围应该概括适当,避免涵盖不能实现发明技能效果的坏点。第三、解释书中最好能够供应在该数据范围外的比较例,从而证明本发明哀求保护的数值范围并不是常规选择。第四、针对发明点,最好供应多个优选的范围并对应不同程度的技能效果,为新颖性的修正和创造性的争辩供应余地。
5、履行例
对付参数限定的产品权利哀求来说,常日其技能效果须要实验来验证,因此履行例可能是必须的。履行例撰写不当,有可能会导致解释书公开不充分、不支持或者没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对此,除上面提到的与履行例有关的撰写改进方案之外,还可以考虑:第一、履行例的记载应该达到能够重复的程度,否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法重复以验证发明的技能效果,导致解释书公开不充分。其次,履行例的方案应该把稳差异于现有技能的履行例的技能方案,以免被以制备方法相同而推定参数特色也已经被公开。
结 语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法院对付“参数特色”的无效审理趋于越来越严格。参数限定的产品权利哀求被以以往不太常用的解释书公开不充分、不支持等情由无效的比例在增加。在这种不利的形势下,希望以上的案例和撰写方案的磋商能够为申请人/专利权人供应一些帮助,改进其参数专利的质量,更好地得到授权和戒备被无效的风险。
参考文献
[1]《专利审查指南(2023)》第二部分第二章第3.2.2 节
[2]《专利审查指南(2023)》第二部分第十章第4.3 节
[3]法释〔2020〕8号,《最高公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多少问题的规定(一)》,第二条
[4]《专利审查指南(2023)》第二部分第三章第3.2.5 节
[5]《专利审查指南(2023)》第二部分第十章第5.3 节
(本文仅代表作者不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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