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家装 > 装修报价 > 文章正文

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司南湖汽配城营业部因擅自运用智能快件箱、快递做事站等办法送达快件被处以罚款200.0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4:56:56

一、当事人基本情形

企业(个人)名称: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司南湖汽配城业务部

法定代表人:董军明

新疆江南申通物流有限公司南湖汽配城营业部因擅自运用智能快件箱、快递做事站等办法送达快件被处以罚款200.0

住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西路东方御景小区

品牌:申通

二、案由

擅自利用智能快件箱、快递做事站等办法投递快件

三、紧张事实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赞许,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做事站等快递末端做事举动步伐”

四、行政惩罚内容

警告并惩罚款200.

五、责令改正的详细哀求

承办单位:乌鲁木齐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8月02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如需转载请保留原文地址:http://www.baanla.com/lz/zxbj/130381.html

XML地图 | 自定链接

Copyright 2005-20203 www.baidu.com 版权所有 | 琼ICP备2023011765号-4 | 统计代码

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均只可用于学习参考,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1234567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