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8:35:56
上海市闵行区公民审查院
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关于加强装饰装修安全管理
掩护社会公共安全的倡议书
倡议书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房屋装饰装修安全管理,武断遏制毁坏房屋承重构造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建筑法》《培植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上海市房屋利用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上海市闵行区公民审查院联合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倡议如下:
一
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不履行下列施工: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构造、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二)将没有防水哀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破坏房屋原有节能举动步伐,降落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构造和利用安全的行为。
二
未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批准,不履行下列施工: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举动步伐;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举动步伐。
三
在装饰设计中,不违反工程培植逼迫性标准。
四
积极合营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做好规范施工、员工安全教诲、的正向勾引等事情,不勾引或暗示业主自行毁坏建筑主体和承重构造。
五
不为了提高古迹,知足业主不合理的设计、施工需求,从而打破法律底线。
六
在日常施工、经营过程中,如创造毁坏建筑主体和承重构造等违法行为,及时向所属物业公司和城管部门反响,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监督浸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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