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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9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司法职员对位于海口市灵山镇的海南诚义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讨,现场创造该公司履行和经营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共158辆,涉及16个品名,均无蓄电池。品名及数量分别为佳能8辆、冒险家7辆、猛士3辆、佳捷8辆、薇曼25辆、卫士7辆、征途4辆、微笑Q 1辆、雅典1辆、星动1辆、路途3辆、优冠4辆、星河1辆、G1牌49辆、薇琪1辆、良途Q 35辆,货值合计126660元。所有车辆的生产企业均为浙江绿驹车业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新河镇屏上工业园区)。
对付海南诚义贸易有限公司履行和经营造孽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司法职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关照书》,哀求其立即改正,并对涉案的车辆进行了查封。
今年4月28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产品质量监督考验所对涉案的车辆进行随机抽检,个中11个品名车辆的尺寸限值项目均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能规范》标准哀求,剖断为不合格。其余,微笑Q、雅典、星动、星河、薇琪这5个品名的车辆因每个品名只有1辆车,达不到抽检的基数哀求,无法送检。但经核实,该5个品名的车辆的鞍座长度均为570mm,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能规范》标准哀求的≤350mm,亦剖断为不合格产品。以上所有电动自行车均不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所有电动自行车均不蕴藉电池;所有电动自行车均存在不同程度改装或加装后视镜、置物箱、后衣架和座位等外不雅观配件。
经查,海南诚义贸易有限公司于去年9月15日开始业务,采购电动自行车时未做采购记录,未建立进货查验、入库验收等制度。采购的电动自行车各项参数均合格,并附有《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但不配备蓄电池。电动自行车采购回来后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改装或加装外不雅观配件。
海南诚义贸易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构成了造孽履行和经营改装、拼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子、情节等成分,决定罚款3.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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