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4 23:28:20
财税处理
结合企业司帐准则及税法干系规定,企业采纳电商发卖办法发卖货色时的税收处理方与传统的购销模式没有根本差异,但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从实质上看是一个网络支付平台,为交易双方的资金往来供应安全和方便的做事,实在质上还不是金融机构,以是通过“其他货币资金-在线支付存款-xx账户”科目进行处理。
案例一:
某电商企业是一样平常纳税人,A公司(一样平常纳税人)在该电商企业购买一批办公用品,条约上规定的总价款时7020元,个中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开具的货款是6000元,销项税额是1020元,该批办公用品的本钱为5000元,电商企业已将这批办公用品发出。
(1)购货方:购货方将其银行存款转移到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时,作司帐分录:
借:其它货币资金-在线支付货款7020
贷:银行存款7020.
购货方收到货色,并关照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购货款时,作司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20贷:其它货币资金-在线支付存款7020.
(2)发卖方:发卖方发出货色时(收入暂不入账,等到对方确认收货并收到第三方支付平台款项时再确认收入),作司帐分录:
借:主营业务本钱 5000.
贷:库存商品5000..
发卖方收到划拨的款项时,作司帐分录:
借:其它货币资金-在线支付存款7020.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020
发卖方如果将自己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资金转移到银行账户,作司帐分录:
借:银行存款7020.
贷:其它货币资金-在线支付平台7020.
案例二:
某电商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B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在该电商企业购买一批清洁用品,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是4120元,这批清洁用品的本钱为3500元。电商企业已将这批清洁用品发出。.
(1)购货方:购货方将其银行存款转移到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时,作司帐分录:
借:其它货币资金-在线支付存款4120.贷:银行存款4120.
购货方收到货色,并关照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支付货款时,作司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4120.,
贷:其它货币资金-在线支付存款4120..
(2)发卖方:发卖方发出货色时(收入暂不入账,等到对方确认收货并收到第三方支付平台款项时再确认收入),作司帐分录:
借:主营业务本钱 3500.
贷:库存商品3500.,
发卖方收到第三方支付平台划拨的款项时,作司帐分录:
借:其它货币资金-在线支付存款4120.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20.
发卖方如果将自己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资金转移到银行存款,作司帐分录:
借:银行存款4120..
贷:其它货币资金-在线支付平台4120.
涉税安排:
由于电商的发卖工具大部分为个人,一样平常不开拓票,但此部分收入如果不进行纳税报告就会存在税务风险,可以通过适当的安排降落税务风险。
(1)、将电商的行为视作中介(或者是代购行为);采购商品时,打给厂家的一部分款项是担保金;而收到的货款再支付给厂家;差价的部分作为电商的中介收入。
(2)、厂商、购货方、电商签订三方协议,协议约定厂商的发票直接开给购货方,但商品的预支款由电商以担保金的办法支付,余款在电商收到款后再由电商支付给厂商。
案例:
某电商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B公司(小规模纳税人)在该电商企业购买一批商品,这批商品电商的采购本钱为3500元。约定电商企业按采购本钱的10%向购货企业收取佣金。
(1)电商:电商将其该批货款的20%以支付担保金的名义将款项支付给供应商时,作司帐分录:
借:其它搪塞款-**单位700,
贷:银行存款700,
电商方收到款项时,开具中介费发票350元(或者未开具发票但计提税金),作司帐分录:
借:其它货币资金-在线支付存款 3850.,贷:主营业务收入 339.8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0.19.
其它搪塞款-**单位(个人)3500.
电商如果将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的资金转移到银行账户,作司帐分录:
借:银行存款 3850.
贷:其它货币资金-在线支付平台3850,
将该批商品的余款转付给供应单位,分录如下:
借:其它搪塞款-*单位2800.
贷:银行存款2800.
(2)购货方:购货方收到货色,并收得手续费发票时,关照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货款时,作司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3500.
管理用度-手续费 350.
贷:其它货币资金-在线支付存款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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