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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烟行业监管新规陆续出台,电子烟行业迎来强监管时期。2022年10月1日,《电子烟》逼迫性国家标准正式履行。
水果味电子烟本应全面下架,顾某却伙同王某、丁某和董某偷偷违规生产、发卖水果味电子烟,每支本钱仅约20元的电子烟,转手就能卖到89元一支,短短两个月发卖额竟达近百万元。终极,经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审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生产、发卖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八年,并惩罚金60万元。近日,涉案的王某、董某和丁某三人也均被法院以生产、发卖伪劣产品罪判处相应刑罚。
水果味电子烟成违法赢利“风口”
顾某曾长期在广东省东莞市从事正规品牌的电子烟推广及发卖。电子烟监管过渡期结束后,生产、发卖电子烟均需持证上岗。顾某没拿到干系容许证,本来准备转行不干了,却创造水果味电子烟即将禁售的一经传出,反而变得供不应求,朋友圈内不少人都在炒高它的价格。“往后正规厂家都不生产了,它是个‘稀缺货’啊,我为什么不自己生产、发卖呢!
”顾某打起了快意算盘。
但在国家的严管态势下,该如何打通发卖环节呢?他想到了曾经的下家零售商王某,便带着“小弟”丁某专程从东莞跑到苏州,和王某切磋此事。
王某在苏州市吴中区开了一家电子烟专卖店,一贯在顾某手中进货,两人是好朋友。根据电子烟行业新规,王某办理了零售容许证,并下架了水果味电子烟。谁承想,店内的国标电子烟无人问津,水果味电子烟却不断有人求购。因此,顾某的发起让王某面前一亮,两人一拍即合。
暴利灰色泡影被戳破
顾某返回东莞后,便马一直蹄地租赁厂房、招募工人,同时又联系上了曾经和他一起从事电子烟买卖的朋友董某,雇用其采购原材料、辅导工人组装生产自创的“MOT”牌水果味电子烟。待产品生产落成后,再安排丁某,以快递的办法发货给王某,由王某卖力发卖。
该水果味电子烟销量很高,短短两个月就发卖近百万元。然而,因技能不达标,其质量一贯受到顾客的质疑和投诉。
吴中区烟草专卖局接到顾客投诉后,随即联合公安机关展开调查,并于2023年1月5日,在王某的电子烟经营店以及住处,当场查获了“MOT”牌水果味电子烟13371支。因王某具有零售容许证,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全的证据链,公安机关遂对王某采纳取保候审逼迫方法。
远在东莞的顾某很快获悉王某在苏州被抓的,但利欲熏心的他抱着侥幸生理,选择顶风作案——“现在要货的不少,便是政策上抓得有点紧,我们偷偷来吧,但是规模不能做大。”根据顾某与电子烟工人的微信谈天记录可知,为暗藏行事,其将剩下的原材料转移到了东莞其他小作坊内连续加工生产;同时,为躲避打击,顾某自作聪明玩起了“灯下黑”,躲到了其位于常州的住所,后续生产出来的水果味电子烟成品也都存储在常州的仓库内。
终极,公安机关成功节制了顾某的行踪。2023年3月14日,公安民警与烟草专卖司法职员在常州将顾某等人抓获,同时在仓库中查获“MOT”牌水果味电子烟5544支。
精准定性彰显法律威慑力
因该案是辖区内首起涉电子烟刑事案件,吴中区审查院应邀依法参与。
“顾某无证生产、发卖水果味电子烟,根据现有证据认定为造孽经营罪是没有问题的,但该违法行为也可能同时构成生产、发卖伪劣产品罪,因此这是我们重点勾引侦查的方向。”承办审查官先容。
因涉案电子烟未做泄压安全等检测实验,根据现有证据将其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伪劣产品存在一定的障碍。该院遂多次与公安机关、烟草部门沟通,并约请省烟草考验检测站专业职员联合召开电子烟法律问题研讨会,环绕顾某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否触犯了生产、发卖伪劣产品罪展开深入谈论。
会后,承办审查官重点针对涉案电子烟的利用性能、种类标准、质量鉴定等发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要。据此,公安机关对涉案电子烟烟具进行了泄压安全考验,查明涉案电子烟不符合《电子烟》逼迫性国家标准,属于以不合格产品伪装合格产品对外发卖,系刑法意义上的伪劣产品。
“顾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容许,生产、发卖伪劣电子烟,其行为同时构成生产、发卖伪劣产品罪和造孽经营罪,依法应择一重罪即生产、发卖伪劣产品罪深究其刑事任务。”承办审查官认为。
2023年7月12日,吴中区审查院以涉嫌生产、发卖伪劣产品罪对顾某提起公诉。同年11月13日,一审法院全部认可审查机关起诉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以生产、发卖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八年,并惩罚金60万元。顾某不服,提出上诉。
今年4月30日,苏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依法驳回上诉,坚持原判。经吴中区审查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生产、发卖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七年,并惩罚金50万元;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惩罚金8万元;判处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惩罚金6万元。
来源:审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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