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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象! 快递“保丢不保损”消费者只能自认晦气?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3:34:56

可往往事与愿违,不是收到的东西有破损便是快递被弄丢了,这不,武汉市民林女士就碰着了这样的烦苦处!

千元羽绒服寄丢,仅赔3倍邮费?

乱象! 快递“保丢不保损”消费者只能自认晦气?

今年1月9号,武汉市民林女士通过百世快递邮寄了一件代价1549元的羽绒服到江苏无锡,没想到在快递过程中羽绒服被弄丢了。

代价上千元的商品说不见就不见了,林女士很恼火,找到快递公司哀求赔偿。
可快递公司的答复是,由于林女士没给衣物保价,他们不会全额赔偿,只乐意赔偿500块。

“未保价只能赔付3倍快递费”,赔付的钱还不及商品总价的三分之一,这让林女士实在无法接管。

未保价的寄件损毁,如何理赔?

业内人士先容,对付未保价物品的赔偿,

2013年颁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对付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公民共和国条约法》等干系法律规定赔偿。

不过,不少快递企业都只是根据《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丢失赔偿,但最高赔偿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以及公司的内部规定来赔偿。

讯问了武汉市多家快递公司创造,

对付未保价的物品丢失,

各个快递公司的赔付标准并不一样。

对此,有状师认为,快递公司更适宜按照《条约法》的干系规定实行。

保价的物品又该如何赔偿?

未保价的物品涌现破损或者丢失,

消费者很难得到物品相应代价的赔偿,

那么保价的物品是否可以安枕无忧呢?

拜访武汉市多个快递网点理解到,对一些易碎物品、贵重物品,快递公司险些都遵照一个“保丢不保损”的潜规则。

事情职员阐明,“保丢不保损”是由于快递运输涉及投递、收揽、分拣、派送等多个环节,个中一环涌现问题造成物品破坏,公司方面难以追查。

然而《消费者权柄保护法》明文规定,消费者因购买、利用商品或者接管做事受到人身、财产危害的,享有依法得到赔偿的权利。

在状师看来,“保丢不保损”这一行规减轻了快递企业所要承担的任务,加重了消费者的包袱,显然不公正,属于霸王条款。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提醒

贵重物品的邮寄一定要选择保价并保留干系的代价证明或者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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