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3:54:36
申请办理指南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版权意识,表示著作权人(企业)个人代价和品牌代价,引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方便"大众理解作品权利归属,有效保护著作权人(企业)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鼓励著作权人(企业)对干系作品进行志愿登记,现将办理流程公示如下:
一、受理作品类型
1.笔墨作品:包括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涵盖各种文体的文章、书本);
2.口述作品:包括演讲、讲座等;
3.音乐作品;
4.舞蹈作品;
5.戏剧: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哑剧等;
6.曲艺:包括小品、相声、评书、快板、坠子、二人转等;
7.杂技作品;
8.美术:包括绘画、书法、雕塑、篆刻、建筑、设计等;
9.拍照作品;
10.电影(电视)(短视频)作品;
11.图形(模型):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舆图、示意图等;
12.符合作品特色的其他智力成果。
二、登记申请所需材料
1.个人作品登记须要供应资料如下(除音视频形式作品刻录光盘外,别的一律A4纸形式):
(1)作品登记申请表1份(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
(2)作品1份;
(3)著作权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4)作者与著作权人不是同一人的,还需提交版权声明(协议)1份, 作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公司(单位)作品登记须要供应资料如下(除音视频形式作品刻录光盘外,别的一律A4纸形式):
(1)作品登记申请表1份(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
(2)作品1份;
(3)法人业务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5)作者的版权声明(协议)1份;
(6)作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7)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委托书1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理人事情证明1份。
三、材料提交审核及寄送
登记申请材料备齐后,可先提交到所辖区委宣扬部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自行邮寄到自治区版权局审定。(邮寄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591号自治区版权局1楼收发室版权管理处柜子。收件人:版权管理处 电话:0991-3637174)
四、网站公布
审核通过的作品信息在“全国作品登记信息数据库管理平台”上进行公布,查询网址:(http://qgzpdj.ccopyright.com.cn),点击全国作品登记信息数据库管理平台(不才方),输入著作权人姓名或作品名称或登记号并完成安全验证即可查询登记信息;登记信息在网站上已公示后,可到自治区版权局领取作品登记证书。
五、把稳事变
1.同时申请多个作品时,每个作品填写一个申请表(并含奉告书、承诺书和审核见地表一套),别的材料1份即可。
2.填写申请表时,申请表格式及其笔墨内容请勿修正或删除,如果填写内容较长,可将字体缩小即可。
3.笔墨类作品正文用三号字;作品一样平常彩色打印(复印)A4纸形式即可;作品大的或者实物可以拍照后,彩色打印A4纸形式并在空缺处注明作品名称;含音视频的刻光盘,并在光盘上注明作品名称。
4.所有作品收打印(复印)件,不收原件,所有材料具名必须要本人手写具名。
5.身份证、业务执照(法人证书)一律须要供应原件的复印件(拒收扫描、拍照件)。
6.申请版权登记免费。
7.邮寄申请材料时,主动跟踪邮寄信息,避免丢失,邮寄用度由申请人承担。
克拉玛依市委宣扬部咨询电话:0990-6229589
克拉玛依区委宣扬部咨询电话:0990-6259511
独山子区委宣扬部咨询电话:0992-3685370
乌尔禾区委宣扬部咨询电话:0990-6961182
附作:作品登记申请表(含奉告书、承诺书和审核见地表)
克拉玛依市委宣扬部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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