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4:58:44
本人亲自经历,10吨氢氟酸出土耳其,收货人只付了一部分预支款,等货快到港之前收货人说货买贵了,哀求发货人便宜点,然后各种讨价还价不提货,终极导致目的港弃货,目的港产生一堆用度。外贸人、货代人被骗实例!
大家负责听,本人亲自经历,丢失惨重,目前还在打官司中。
之以是称之为“土耳其贸易骗局”,是由于土耳其海关有个“奇葩规定”,在船舶到达土耳其港口之前,船公司或者货代须要将货色入口报告登记在收货人名下,这样的规定所产生的直接结果便是货权在货色到港之前实际已经转移给收货人,而不论收货人是否完成了其在贸易条约中的各项责任包括是否付清货款等等。将来如有任何变更,均须要原收货人的书面赞许,否则货色无权办理退运或者转卖,后续风险非常大。收货人如果这个时候和你讨价还价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土耳其的这一规定已经引起了大量的贸易轇轕,使中国出口商的利益遭受丢失。
而且,土耳其小公司居多,公司注册和倒闭都很随意马虎,许多小公司涌现轇轕后即宣告倒闭。有些“集团公司”注册许多公司,倒闭一家不影响其运作。公司倒闭后无法再追账。
同时,这一规定,导致很多土耳其收货人唯利是图,货色到港之后一贯不提货,讨价还价。对付长期滞留港口或者无人提取的货色,海关将作无货主处理,有权拍卖此货色,此时原入口商为第一购买人。但是目的港产生滞港、仓储、超期用箱等用度船公司或者货代会向起运港的货代主见并哀求支付所有用度,起运港货代只能找发货人主见这些用度,如果发货人不付,就只能走起诉程序打官司。
这就为骗子创造了骗货的条件。骗子会先注册一个土耳其的空头公司,由该公司出面将中国出口的货色骗到土耳其港口,故意拖延韶光,导致末了海关拍卖,然后用很低的价格买进,再高价卖出分赃。
外贸人、货代人一定要把稳,碰着一次几年白干,打官司一打便是几年,牵扯方很多,韶光精力职员本钱差旅投入很大。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如需转载请保留原文地址:http://www.baanla.com/lz/zxsj/131030.html
上一篇:品牌授权要怎么拿线上电商授权?
下一篇:返回列表
Copyright 2005-20203 www.baidu.com 版权所有 | 琼ICP备2023011765号-4 | 统计代码
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均只可用于学习参考,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1234567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