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家装 > 装修设计 > 文章正文

新型商业模式?让你一夜暴富?还上过央视?都是骗人的造孽传销!

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5:43:14

还被亲朋好友忽悠“在家事情,月入万元,一起奔小康“,

当然明智如你,不会相信天下有这样便宜的大烙饼砸头上,

新型商业模式?让你一夜暴富?还上过央视?都是骗人的造孽传销!

但是难以避免的是有亲朋好友,尤其是亲妈亲大姨深陷个中不可自拔,

关键是你谢绝了他们,他们竟能和你断绝关系撕破脸皮!

譬如天涯这位楼主,已被亲妈逼疯。

那么帖子中这个云在指尖到底是个什么鬼?

貌似最近有不少人都在“玩”。

它究竟是传销,还是新型发卖模式?

一、O2O裂变?全民营销?F2C?请擦亮双眼

究竟是不是传销,我们先来扒一扒它的运营模式。

云在指尖是这么宣扬自己的商业模式的,

请吃瓜群众擦亮双眼,仔细辨别:

1、号称用户消费128元可自动升级成正式会员,可以免费代理云在指尖商城上的所有商品。

有人说128元我买了东西,

并不是直接扔给云在指尖了,

我并没有亏损啊,

以是不算传销。

实在,

先撇开东西质量不说,这128元实在便是入会费,

它的核心不是让你消费,而是让你入会,发展下线!

2、号称“020裂变模式,只要打开链接即永久锁住高下线关系,避免客户流失落”

“0囤货,0压货,0风险。

这是范例的微商模式。

但事实上微商已经没落,

没有信用评价系统,没有售后,没有保障,

正凡人都不会许可自己的朋友圈被微商霸占吧?

烦都要烦去世了!


3、号称“货统一由公司发出,价格统一,告别赝品,价格战”。

即所谓的F2C(从工厂直接进货给消费者)模式。

雅芳、安利等都是所谓的F2C直销模式。

但事实上,云在指尖并非真正的F2C。

看下图你就明白了:

3、云在指尖是这样阐明自己的利润分配的:

产品利润的80%分配八层:

第一层拿40%,二层10%,三层10%,四层10%,五层10%,六层8%,七层6%,八层6%,

剩下的20%褒奖给推广古迹较好的消费商。

BUT,要拿到剩下的奖金就要知足以下条件:

当消费商消费满880元后,即可成为分销商,可享受团队无限层5%的利润

当消费商消费团队人数累计达到300人,自己直推20人即可申请升级代理商可以享受团队无限层的佣金40%,

当消费商消费团队人数累计达到1000人,自己直推50人即可申请升级代理商可以享受团队无限层的佣金60%,

当消费商消费团队人数累计达到5000人,自己直推80人即可申请升级代理商可以享受团队无限层的佣金100%。

说白了,便是让你去拉人头。
至于能不能赚到钱?以及终极,钱去哪了?

看看这位网友亲自经历:

4,号称“系统会供应统统资料和培训!
非单打独斗”。

这不便是所谓的高下线,没事就让你上课洗脑吗?!

尼玛,看到这了,这不是传销还能是啥?

5、号称“与腾讯内部互助”。

云在指尖声称由于公司已拿到业务执照,

其微信"大众帐号申请主体已经通过了腾讯的合法性审核及干系权利资质的审核,

至于是否内部互助,腾讯官方曾对媒体明确表示:

“云在指尖不是微信互助的微商”。

而且,我们知道腾讯现在对微商尤其传销公号打击力度非常大。

以下为微信团队公告:

近期创造有用户在公众帐号开展利用微信关系链发展下线分销的行为,并进行盈利或勾引用户关注,此模式多数具有敲诈等造孽性子,我们也吸收到了用户的大量投诉,为了掩护广大用户的利益,掩护"大众平台的良好生态,依照《微信"大众年夜众平台做事协议》,一旦创造此类帐号,将会进行永久封号处理。

违规示例:

一、通过分销模式依据下线发卖古迹提成。

二、以许诺收益等办法勾引用户滚动发展职员。

现在查询云在指尖微信公号,

显示该公号以及商城主体、牌号已被一家叫做广州琅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企业接管,

这个琅道公司还声称,

此前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运营期间发生的统统经济及法律任务与其无关。

SO,依赖微信做传销的平台,跑了你都没地方找去!

6、号称拿到了2015“中国最佳商业模式创新奖”?

在百度上搜索云在指尖,不少帖子都说它拿到了这个看起来很NB的奖项,

笔者搜索这个奖项,

创造云在指尖确实作为受邀高朋,

参加过一个由公民日报社、央视创造之旅栏目合办的一个颁奖峰会,

但并没有查到详细的获奖信息。

可见,在一个新的商业模式出来时,

被蒙蔽双眼的不但是消费者,媒体更该当擦亮眼睛!

7、究竟合不合法?

中国刑法全文关于传销案的规定如下:

刑法第224条之一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内容如下: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供应做事等经营活动为名,哀求参加者以缴纳用度或者购买商品、做事等办法得到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职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领导、胁迫参加者连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惩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骗术再牛,也抵不过一纸讯断:

10月9日,咸宁市工商管理局公布:

关于广州云在指尖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案,近日已结案。

讯断是:

云在指尖涉嫌传销违法行为!

没收造孽所得3950万元,罚款150万!

实在早在去年底,就有媒体宣布,

国家工商总局召开会议,剖析了WV梦幻之旅、云在指尖、商务商会、中绿成本运作等网络传销案件定性及查处的有关问题。

以上4家微商被认定为网络传销!

现在则是正式定刑了!

SO,见告你——云在指尖的确是非法的!

有可能你或者你的亲朋好友扔进云在指尖的钱都拿不回来了!

二、为什么有这么多人上当?

大爷大妈上当也就罢了,为毛这么多年轻人也会深陷个中?

看脑残粉:

再看知友评论:

这些深陷新型传销陷阱的用户,究竟是什么生理?

首先,128元让很多人以为门槛低,抱着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生理投契一把,谁知越陷越深!

其次,谢绝接管自己被骗上当的事实,自欺欺人。

第三,受到反复的洗脑后,对赢利有着盲目的追求,深迷个中无法自拔。

总之,

√作为普通用户,投契生理、一夜暴富生理要不得!

√作为企业创业者,

新的时期不断呈现新的商机,

把握住新的商机的确能让你成为下一个马云,

但是如果没能守住法律这个底线,则能让你沦为囚徒!

末了,忠言大家,真爱生命,阔别传销!

本站所发布的文字与图片素材为非商业目的改编或整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权或涉及违法,请联系我们删除,如需转载请保留原文地址:http://www.baanla.com/lz/zxsj/142109.html

XML地图 | 自定链接

Copyright 2005-20203 www.baidu.com 版权所有 | 琼ICP备2023011765号-4 | 统计代码

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均只可用于学习参考,信息与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与本站联系,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12345678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