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db:作者] 时间:2024-08-25 07:35:34
民警清查快递网点。沈世婷摄
24日下午5时许,该所民警在东兴市某快递网点开展常规清查时,听到一个待寄出的塑料箱中传出“沙沙”的响声,还闻到一股异味。
查获的地龟。沈世婷摄
民警联系当地森林公安民警到场处理,经鉴定,该批活体龟均为地龟。地龟别号枫叶龟、灵芝龟,因其具备药用代价,且小巧可爱,常被不法分子作为药材、造孽宠物发卖,导致地龟在我国野生种群数量大量减少,现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天下自然保护同盟濒危物种赤色名录》,且个人禁止喂养、商家禁止售卖。
当天,民警将该批地龟移交东兴市森林公安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法律延伸:《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造孽猎捕、杀害宝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造孽收购、运输、出售宝贵、濒危野生动物、宝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造孽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宝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造孽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宝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惩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情节特殊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惩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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